中新網10月16日電據金羊網-新快報今天引述來自廣州市民政局的消息,有關人士已建議在廣州市內設置“禁討區”,但廣州乃至廣東都不會出現“掛牌乞丐”。
對乞討者或分別對待
面對逐漸增多的街頭流浪乞討者,除把符合救助條件的引往救助站外,廣州市擬對長期以流浪乞討的人分別對待。
1、對無民事行為的6歲-14歲的乞討兒,擬統一采取強制保護措施把其送往救助站。能找到監護人的,通知其監護人領回乞討兒,并教育監護人提供必要的教育和生活保障。找不到監護人的,由民政部門進行統一安置;
2、對患有精神、傳染、傷殘等疾病并符合救助條件的流浪乞討人員,擬由衛生部門主要負責、民政及公安等部門配合,另外擬在各區成立“流浪傷病人員收治定點醫院”,負責各區傷病人員的收治工作;
3、對于那些無重大傷殘的乞討流浪者,救助站不能采取任何強制行為,只能尊重他們的個人意愿。
“禁討區”還在討論中
流浪乞討人員的增多勢必會影響城市面貌,廣州民政局社會事務處鐘春文副處長建議,應在廣交會、世博會等會場附近,公安、省、市政府門前及一些形象工程、窗口地段設立“禁討區”。
鐘春文坦言,目前還未到采納該建議的時機,實際操作起來也相當難度,需要多個部門通力協作。
廣東不會允許掛牌乞討
為有效管理流浪乞討人員,個別城市要求“掛牌”才能乞討。但記者近日獲悉,廣東省尚未有此種考慮。
鐘春文副處長表示,廣州也不會出現“掛牌乞丐”,因為《城市生活無著的流浪乞討人員救助管理辦法》的實施意味著流浪乞討行為的合法化,民政部門沒有必要也沒有權力發給他們任何證件。(記者楊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