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10月20日電 民進黨“新憲法小組”召集人李鴻禧19日首度提出完整的“制憲時程表”,并明確使用“制憲”二字。
據臺灣媒體報道,李鴻禧聲稱,臺灣除了“制憲”外,“已無其它路可走”,至于“國旗”、“國號”、“領土”,以及“新憲法”名稱、內容等問題,將交由未來的“制憲小組”草擬決定。據稱一旦以“公投”決定“新憲法”,“‘中華民國憲法’就自然消失了”。
李鴻禧首度提出完整的“制憲時程”,并強調由行政機關、“總統”主導“制新憲”。
他指出,在2004年3月20日“大選”之前,“新憲法小組”主要的工作是訂定“制憲”的程序,完全不涉及內容,以免影響到選情。
據稱,明年“大選”結束后到2006年期間,“制憲小組”將草擬一部“新憲法草案”,2007年的5月20日公布“新憲法”。最后于2008年的5月20日正式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