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10月20日電 《瞭望》周刊發表文章指出,如果說,電信業前一階段改革考驗的是改革者的勇氣與魄力,現階段的改革則更考驗改革者的智能與韌性。它需要審時度勢,統領全局,也需要察之致微,絲絲入扣。從全世界范圍來看,中國電信業的改革也是最快最成功的,未來,它仍將在“穩”與“快”之間不斷尋求最佳平衡點,開拓前進。
文章寫到,從去年5月最后一次拆分至今,中國電信業邁步在新的發展平臺上已逾一年。
成績自不待言,目前中國已擁有世界上最大的電信消費市場和網絡規模容量,全國電話用戶最新的統計也已超過4.8億,去年電信業的增加值更是占到GDP的2.4%。作為中國壟斷行業改革的先鋒,電信業在完成了大規模拆分重組后,確實迸發了前所未有的發展動能。
文章同時寫到,電信業專家和相關人士在談及下一個階段電信業發展面臨的問題時,不約而同將目光聚焦于以下4個方面,即資費問題、互聯互通問題、監管問題和普遍服務問題。
有識之士指出,如果說上一階段電信業改革的主題是“打破壟斷”的話,那么今后電信業的主攻方向則為如何盡快打造一個公平有序、充分競爭的大市場。這對于壟斷行業的改革來說,實際上是一個難度更大,更重要的階段,這其中,解決好資費問題、互聯互通問題、監管問題及普遍服務問題,又是當下營造新平臺的關鍵所在。
資費問題:放松管制仍是方向
文章指出,根據現行的業務管理和資費政策,固定電話和移動電話屬于基礎電信業務,實行政府定價。中國移動電話目前實行雙向收費,每分鐘4角錢。但實際上,移動和聯通的價格競爭已經使價格體系全面崩潰。
資費大戰一方面是市場在呼喚更為合理和接近成本的價格,使計劃體制下長期扭曲的價格得以回歸;另一方面,由于管制的失效,卻給產業的發展帶來風險。
信息產業部電信研究院政策研究所所長陳金橋博士分析指出,資費管制失效會帶來嚴重的消極后果,一方面,錯誤的價格會傳導出錯誤的信息,導致企業難以正確地判斷市場的利潤空間,盲目進入;另一方面,國內各大運營商都是國有企業,其決策行為并不完全理性,運營商自己無法準確劃定盈虧底線,盲目打價格戰,造成經營收入大幅度減少,政府、投資者和消費者都將為此付出代價。
陳金橋認為,放松資費管制是改革的方向。目前,中國電信業增值業務資費已經基本實現了市場調節,基礎電信業務的資費也應當給企業更多的自主權,更加市場化。監管機構可以考慮實行價格上限管制,即“管漲為主”,通過價格上限管理,保護消費者利益,防止運營商憑借市場優勢,隨意調高價格;同時,借助企業投資人的產權約束,有選擇性地干預價格下限,避免惡性價格戰損害公平競爭,導致國有資產價值流失。
互聯互通“不通”之痛,痛在哪里
文章還指出,隨著競爭的急劇,市場主體的增多,互聯互通的問題更為嚴峻。運營商之間頻繁地使用阻礙互聯互通的不正當競爭手段,人為設置障礙,有的地方甚至發生砍電纜、鋸鐵塔等破壞通信設施的惡性事件。互聯互通的“不通”之痛可謂痛入電信業的骨髓,它破壞通信市場秩序,造成網絡安全隱患,損害消費者通信權益,成為電信業當前亟待解決的最大問題。
要從根本上解決互聯互通障礙,必須理順運營商之間的利益分配機制,這已經成為業界共識。主導運營商對現行的網間互聯結算方式不滿,認為經濟上“吃虧”是阻礙互聯互通的根本原因。
信息產業部治理互聯互通的一項關鍵“硬措施”便是改革目前以資費為基礎制定的結算辦法,建立以成本為基礎的網間結算體系,利用經濟手段形成互聯互通的激勵機制。
陳金橋分析,要保障互聯互通的長期效果,需要雙管齊下:一是利益機制的內在引導,二是政府監管的外部約束,兩者缺一不可。目前互聯互通事故頻發的重要原因是監管者的手太軟。由于《電信法》遲遲不能出臺,監管者擁有的法律手段匱乏,對違規事件的處理大部分停留在行政處罰和經濟處罰上。
電信監管:監管者最缺的是什么
文章寫到,《電信法》的長期缺位,使監管機構對于砍電纜這種惡性事故的處罰只能“撓癢癢”,根本起不到作用,市場的混亂當然很難避免。信息產業部電信研究院續俊旗認為,目前,監管機構主要依靠層級較低的《電信條例》來管理市場,客觀上導致電信監管機構權威性不足,是當前中國電信監管面臨的主要難題之一。
電信監管面臨的另一個難題是,目前行使行業監管職能的信息產業部總是不斷面臨角色沖突的尷尬。一個目前業界廣泛討論的問題,即是否應當成立獨立于企業和政府的獨立監管機構。實際上,關于要成立中國的專業監管機構的呼吁從未中斷,而不同的聲音也不絕于耳。很大一部分業內人士都不認為當前電信監管機構改革的重點是監管機構的獨立性。
普遍服務:市場化之后如何兌現
文章還寫到,城市與農村發展的不平衡是中國經濟與社會發展的最大瓶頸。這同樣也表現在通信業的發展上。通信業的發展不平衡帶來的是“數字鴻溝”的拉大,相反,如果落后地區的人們能夠享受和發達地區人們一樣的通信自由,那么,城鄉之間的距離就會大大拉近。隨著全面建設小康目標的提出,通信普遍服務被提到前所未有的高度。
過去,中國依靠惟一的電信運營商通過城鄉之間、東西部地區之間的交叉補貼來支持農村和西部的電信發展。市場開放后各類電信業務資費向成本靠攏,尤其是1999年以后,長話市場的競爭和資費的大幅度調整使原有的交叉補貼機制難以為繼。另一方面,中國電信領域逐步形成了多家基礎電信運營商的新格局,競爭加劇會使電信企業首先向高收益的城市和東部地區集中投資,落后地區的網絡建設投資將受到影響。在這樣的情況下,普遍服務的法律基礎又一直是個空白,不但普遍服務的提供者進行網絡投資的興趣被削弱,也影響政府的“村村通”等普遍服務目標的實現。
因此,當前電信改革中迫切需要解決的一個重要問題就是建立普遍服務的新機制。普遍服務新機制的主要內容是建立普遍服務基金和相應的管理體制。普遍服務基金將改變過去由一家運營商承擔全部普遍服務費用的辦法,改為面向所有運營商征收,它適應目前電信業已經形成的競爭格局,有利于創造公平的競爭環境。
據悉,目前建立電信普遍服務基金的步伐正在加快。信息產業部正會同國家發展改革委員會和財政部加緊政策研究,年底有望出臺新的政策。(黃蕙 戴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