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曼谷十月二十日電 題:APEC領導人非正式會議的歷程
中新社記者 羅欽文
又一次APEC領導人非正式會議十月二十日到二十一日在泰國曼谷舉行。這是APEC成員領導人的第十一次大聚會。
APEC領導人非正式會議是APEC的最高級別會議和APEC五個層次的運作機制之一,始于一九九三年十一月,現每年舉行一次,由各成員輪流舉辦。
首次會議:一九九三年十一月二十日到二十一日,美國西雅圖,發表了《亞太經合組織領導人經濟展望聲明》。
第二次會議:一九九四年十一月十五日,印尼茂物,通過,茂物宣言》,確立了亞太地區實現自由開放的貿易和投資目標。
第三次會議:一九九五年十一月十九日,日本大阪,指定了旨在實現《茂物宣言》的行動方針,通過了《大阪宣言》和《大阪行動議程》。
第四次會議:一九九六年十一月二十五日,菲律賓蘇比克,通過了《馬尼拉行動計劃》、《亞太經合組織經濟領導人宣言:從憧憬到行動》及《亞太經合組織經濟技術合作原則框架宣言》。
第五次會議:一九九七年十一月二十五日,加拿大溫哥華,通過了《亞太經合組織經濟領導人宣言:加強亞太經合組織大家庭的聯系》。
第六次會議:一九九八年十一月十八日,馬來西亞吉隆坡,通過了《亞太經合組織經濟領導人宣言:加強增長的基礎》、《走向二十一世紀的亞太經合組織科技產業合作議程》和《吉隆坡技能開發行動計劃》等文件。
第七次會議:一九九九年九月十三日,新西蘭奧蘭克,發表了《亞太經合組織經濟領導人宣言:《奧蘭克挑戰》,并批準了《亞太經合組織加強競爭和法規改革的原則》和《婦女融入亞太經合組織框架》等文件。
第八次會議:二000年十一月十六日,文萊斯里巴加灣,通過了《亞太經合組織經濟領導人宣言:《造福社會》和《新經濟行動議程》。
第九次會議:二00一年十月二十日到二十一日,中國上海,通過了《亞太經合組織經濟領導人宣言》、《上海共識》和《數字亞太經合組織戰略》等文件,并發表了“反恐聲明”。
第十次會議:二00二年十月二十六日到二十七日,墨西哥洛斯卡沃斯,主題為“擴大經濟增長與發展的益處——執行遠景規劃”;通過了《亞太經合組織經濟領導人宣言》,要求各成員全面、積極參與世貿組織新一輪談判,在加強安全的同時保持貨物、資金和人員的順暢流動;再次發表了一份“反恐聲明”,呼吁國際社會團結起來與恐怖主義作斗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