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10月22日電 據遼沈晚報報道,“皇阿瑪事件”、“景崗山攜毒事件”、“劉曉慶案件”還都未平息,“詞壇怪杰”張俊以和央視“名導”趙安又于10月15日被檢察機關正式起訴。其實在一年前,張俊以就因涉嫌巨額詐騙和誹謗被刑拘,而趙安也于同期因涉嫌受賄罪被北京警方拘捕,但當時并未顯示二人的案件有何關聯。但一年后,張俊以被檢察機關起訴的罪名變為行賄罪和誹謗罪,行賄金額為61萬元人民幣,其行賄對象就是趙安。如今甚至有人說是張俊以把趙安拉下水,那么二人是如何相識的呢?
據了解,張俊以最開始是吉林省遼源市東遼縣的一名記者,后來在采訪中認識一些明星后就開始借錢組織明星走穴,嘗到甜頭后的他毅然離開家鄉前往北京闖蕩。在北京靠拉廣告發家后,張俊以又想在娛樂圈混出個樣。于是,既不會唱也不會演的張俊以拿出上學時擅長寫詩的本領,開始搞歌詞創作。
1995年春節晚會籌備時,張俊以費力混入春節晚會劇組,找到了導演,當時的總導演正是趙安。當時張俊以興奮地拿出了自己開夜車創作的多個作品,但無一被選中。看到張俊以的絕望,趙安想起晚會中一首《賀年卡》的歌詞寫得較差,就讓張俊以現場創作,張俊以立即拿出看家本領,當場發揮,把一首讓趙安苦苦愁了多日的《賀年卡》歌詞說得天花亂墜,終于被選中。張俊以不僅所創作的歌詞頭一次上了春節晚會,而且也與趙安結識,一直到今天。(喬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