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10月22日電 據北京晚報報道,北京市人事局21日下發了經北京市政府批準的《北京市國家公務員行為規范》。該規范包括八方面內容,共16句話84個字。
《北京市國家公務員行為規范》包括的八方面內容為:
一、政治堅定忠于國家。二、遵紀守法依法行政。三、與時俱進勇于創新。四、愛崗敬業勤政為民。五、勤奮學習提高素質。六、秉公辦事為政清廉。七、團結協作顧全大局。八、文明禮貌品行端正。
北京市人事局要求各單位組織公務員對照《北京市國家公務員行為規范》和“人民滿意公務員”的先進事跡查找存在問題,要主動聽取群眾的意見,查找執政行為方面存在的問題。(馬佳、李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