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10月23日電 中國青年報報道說,百姓的焦慮和富人的擔心,都引發著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研究員盧邁的思考:在經濟改革中如何保障社會公正?
“如果這個問題解決不好,誰心里都不踏實。”盧邁是一篇重要政策研究報告的執筆人。這篇今年年初完成的《經濟改革與社會公正》,是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研究”的30個重點題目之一。
盧邁稱,在十六屆三中全會的公報里,“‘五個統籌發展’的新提法,讓我看到了在經濟改革中保障社會公正的一些重要信號。我相信,一些得民心的新舉措會出來”。
新提法“五個統籌發展”,在《中共中央關于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若干問題的決定》中,被稱為“統籌城鄉發展、統籌區域發展、統籌經濟社會發展、統籌人與自然和諧發展、統籌國內發展和對外開放”。
“非常重要。”盧邁用很重的口氣強調這個提法對在改革中實現“社會公正”的價值。
這位早年下過鄉、當過工人、后來在美國哈佛大學學習過的學者說,收入差距的過度擴大,不僅是效率和公平問題,而且與社會穩定相聯系。應該看到,收入差距擴大,有它的積極意義,這是追求效率和建立激勵機制所必需的。但是,還應該注意到,尚有部分收入差距擴大,是體制改革不到位引起的。
這位學者認為,無論從各國的發展經驗還是中國的現實來看,社會公平問題都需要更多的關注。“我們必須清醒地認識到,即使市場經濟體制最終像美國那樣健全,也仍會面臨貧富收入差距懸殊而帶來的社會問題。因此,中國改革的另一重要任務,就是使經濟體制能充分體現中國社會主義特色,充分體現我們對社會公正的不懈追求”。
據悉,黨的十六大后,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要集中力量完成“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研究”的重點報告。該中心主任王夢奎說:“這是深化改革中需要下大力氣解決的問題。”盧邁執筆破解“經濟改革與社會公正”這個難題。
他說:“中國長時間存在平均主義的生存土壤。盡管今天企業與企業間的差別很大,但是國有企業內部,平均主義還很嚴重。如果沒有我們對平均主義的否定,就不會有中國今天發展的局面。但是,如果只要經濟增長,讓一部分人一部分地區先富起來,社會矛盾增大,也不行。”
“有市場經濟,就有貧富差距,就需要我們采取政策進行補充和校正。”盧邁說。
盧邁還是中國發展研究基金會秘書長,該基金會資助了這個課題。他說:“不要提到社會公正,提到共同富裕,就想到‘劫富濟貧’。經濟增長是實現社會公平的基礎。把富都劫了,哪兒還有發展?這次三中全會討論了對憲法修改的建議,無論我們憲法調整的思路,還是實際做法,對合法收入都要保障。這樣,富人們也會放心。”
政府在推進改革的同時,三條社會保障線、2003年實施的《土地承包法》等法律和政策,都體現著實現社會公平的政策取向。盧邁說:“面對市場經濟中必然出現的社會收入差距拉大的問題,還需要有制度性的解決辦法。”
盧邁認為:“市場經濟體制下,縮小社會差別的主要方法有:征收個人所得稅、財產稅和遺產稅;投資于教育和公共衛生;農地轉讓中保護農民利益;構建社會安全網和國家財政支出的社會公平原則等。”
“有些方法是發達國家已經做過的,有些是我們很多專家的共同主張。”盧邁說。他認為,財產稅的問題,早做比晚做好。“現在的富翁大多還沒有到需要子女繼承財產的年齡。我們先把規則定下來,讓公眾熟悉,將來實施時也方便,不會有臨時出政策引起的負面影響。”
今天,盧邁很關注“三中全會”關于“農村土地”的表述。“農村土地轉讓時的收益問題,這次在提法上有進展,對農民有利”。
當前,中國基本的公有財產是土地,3億多農戶在村或組范圍內共同擁有土地的所有權,而每個農戶平等地擁有使用權。但是,農地轉為非農用地必須經過國家征用,可國家給出的地價遠低于市場價格。“農民的土地一賣,一個本來最能體現社會公平的制度在從生產領域轉入市場流通時,卻變得最不公平了。”這位學者解釋說。
他分析,國家壟斷土地一級市場,這一地價差額或者轉為國家基本建設開支的節省,或者轉為各種“工業區”招商引資時企業家建廠成本的降低,但是,更多的則轉成了房地產開發商及大量的“房蟲”、“地蟲”的暴利。
“尤其令人擔心的是,最近一些急于出政績的地方領導,都在打賣土地的主意。一些‘經營城市’的口號背后,其實是在剝奪農民的土地。”盧邁說,中央注意到了這個問題,正在采取行動解決這個影響社會公正的問題。
盧邁說,他不清楚十六屆三中全會的公報修改了幾遍才定稿,但是他自己這篇談社會公正的7000余字的報告前后修改了三稿,才過了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主任王夢奎的關。“因為社會公正這個話題太敏感又太重要,所以我每次下筆,都格外認真。”他說。(王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