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10月24日電 據中通社消息,香港衛生福利及食物局23日展開為期一個月的諮詢,就建議加重屢犯公共衛生罪行的刑罰,征詢公眾意見。
衛生福利及食物局發言人說:“有關諮詢旨在征詢公眾意見,以決定應否向屢犯公共衛生法例的人士判罰社會服務令。”
香港沙士疫潮過后,公共衛生罪行的定額罰款已提高至一千五百港元。發言人說:“雖然一千五百元的罰款足以阻遏大部份不合衛生的行為,但對于屢犯不改、繼續玷污環境及危害公眾健康的人士,現行的罰則似乎起不了作用。”
自定額罰款制度于去年六月實施以來,在約二萬六千一百名違例人士中,三百八十二人為重犯者,當中三百二十六人有第二次違例紀錄,其馀五十六人則曾觸犯公共衛生法例三次或以上。
為加強阻嚇作用,由政務司司長擔任主席的全城清潔策劃小組建議對屢犯者加重刑罰,向他們發出社會服務令。根據全城清潔策劃小組的建議,若違例者在二十四個月內第二次違法,執法部門會撤回向違例者發出的定額罰款通知書,改為發出傳票,并在聆訊時向法庭申請判處一千五百元以上的罰款及發出社會服務令。刑罰的水平及方式將由法庭酌情決定。
“四項公共衛生罪行,包括亂拋垃圾、隨地吐痰、讓狗只糞便弄污街道及未經準許而展示海報和街招,會被視為同一類罪行。換言之,一名曾隨地吐痰或容許狗只糞便弄污街道的違例者,倘若曾亂拋垃圾,會被視為屢犯者。”
發言人表示,要實施上述刑罰,有關法例條文須予以修訂,所以需搜集市民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