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10月28日電 著名演員牛振華被訴打人,北京市海淀法院已受理此案。
據北京晨報報道,狀告牛振華的是曾在牛振華一劇組中當過場記的李雁。李雁在起訴書中稱,她同牛振華因雙方勞務合同而引起糾紛。2002年10月24日凌晨,她在海淀區志新東路萬泉莊園找牛振華要求支付剩余勞務費時,遭到牛振華的毆打,致使其左眼及左側鼻骨骨折,經有關部門鑒定為輕微傷偏重。為此,李雁向海淀法院起訴要求牛振華賠禮道歉并賠償醫療費、誤工費及精神損害費63096.7元。
記者隨即電話采訪了牛振華。牛振華說他已知道此事,但還沒有收到起訴書。在電話里牛振華連連喊冤,并向記者敘述了當天凌晨的一幕。
牛振華說,李雁原來是他們劇組的場記,因為犯了重大錯誤而被解除合同,現在還拿著劇組20多盤帶子沒有還,每個帶子價值200多元。勞務費的事早已解決了。但此后,李雁多次到劇組搗亂,曾帶著5個人到劇組鬧過,害得所有人都怕她。
2002年10月24日凌晨,他正在萬泉莊園客房里改劇本,房門沒有鎖。突然,李雁帶著兩個黑衣人闖了進來。兩個黑衣人一下子過來抓住他,四個人在屋里撕扯起來。
牛振華說,當時屋里全亂了,衣架倒了,暖瓶也碎了,他掙扎著到了門口,后面還有人在扯他,他回手一拳,就打在李雁臉上。他沖出門,就喊服務員趕緊報警。“當時我緊張得聲兒都變了。”牛振華說。后來警察來了,雙方到派出所做了筆錄。
牛振華說李雁告他“純粹是顛倒黑白”,“哪有凌晨要勞務費的?另外,半夜帶著兩個黑衣人闖入我的客房,這也是非法侵入住宅啊!”(記者趙中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