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10月30日電 由中共中央黨校主辦的學習時報,近日刊登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長賈春旺答該報記者問的長篇文章。賈春旺表示,十六屆三中全會建議在憲法中增加“國家尊重和保障人權”的規定。
賈春旺說:“繼黨的十六大明確提出‘尊重和保障人權’之后,十六屆三中全會通過的《中共中央關于修改憲法部分內容的建議》又建議在憲法中增加‘國家尊重和保障人權’的規定,這對推動我國人權事業和社會全面進步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賈春旺指出,嚴格公正執法、尊重和保障人權,是司法文明的應有之義,是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必然要求。全國檢察機關開展的“強化法律監督,維護公平正義”教育活動進一步在檢察機關確立了重程序、重證據、重人權和公正、文明、嚴格執法等觀念。
賈春旺表示,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超過法定期限進行羈押在偵查、起訴、審判環節都不同程度存在,已成為困擾刑事訴訟活動的一個頑疾。這次超期羈押清理工作之所以引起有關部門的高度重視和社會各界的普遍關注,本身就能反映出近年來我國民主法制建設的成果,反映出各方面對建設司法文明的決心和信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