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10月31日電 沈陽市東陵區法院就“曲樂恒車禍案”正式下發了民事裁定書,曲樂恒將得到開庭后的首筆賠償金,數額為10萬元人民幣。
據重慶晨報報道,這筆錢將包含在日后張玉寧最終賠償的金額中。曲樂恒表示,拿到這10萬元后將到北京繼續已中斷許久的治療。
在10月24日庭審時,曲張雙方同意庭外和解,但由于曲家提出的574萬元賠償金額和張家認定的70萬元之間相差懸殊,雙方已無和解可能,只能等待法院最終判決結果。(姚國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