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2年8月,原任人保公司常州分公司總經(jīng)理、黨組書記的薛仁云從常州調(diào)到南京,任人保公司江蘇省分公司副總經(jīng)理。1996年12月起,他又兼任公司新建辦公大樓基建領(lǐng)導小組組長,而該辦公樓預算造價高達1.8億元人民幣。這樣一塊“肥肉”,誰不想啃一口?兩名福建建材商人王明、賴海更是急切。
王明是福建泉州某石材有限公司的業(yè)務員。1997年,當他得知正在建設(shè)中的江蘇人保大廈外部裝潢需要大量石材后,經(jīng)人介紹認識了薛仁云。此后,王明每隔十天半個月都會到薛仁云家去拜訪,每次都要帶去一些名貴煙、酒等禮物。
1997年下半年,人保大廈土建封頂,人保公司決定大廈的內(nèi)、外部裝修工作,由公司自己組織裝潢隊伍和選購裝修材料。由此,薛仁云先后兩次帶隊到福建泉州對四家石材供應廠商進行了考察。經(jīng)薛仁云批準,包括王明所在公司在內(nèi)的三家福建泉州廠商,成了人保大廈所需石材的主要供應商。
1998年7月,人保公司準備在洪武路為薛仁云購買一套住房,但薛仁云為了解決兒子的住房,和妻子朱美英商量后,決定同時購買兩套,但還差8萬元房款。朱美英提出找朋友借點,薛仁云說:“小王(王明)要做大樓的業(yè)務,我們向他借點錢應該不成問題的!辈攬龃蛲送趺鞯碾娫挘斑^來一下,有事要商量”。在薛家,薛仁云直截了當?shù)馗嬖V王明:“我家要買房子,錢不夠,想向你借8萬,最好這幾天就給!钡诙焱砩,王明就拎著8萬元現(xiàn)金來到薛仁云家,親手交給了朱美英。這讓薛仁云很有“面子”,他一開心就告訴王明:“大樓內(nèi)的板材就用你和另外一家的。你放心,已經(jīng)定下來的事情是不會變的!贝送,信佛的朱美英還向王明要了一尊用石頭雕刻的彌勒佛,后因體積大且又笨重,便以3萬元的高價處理給了一位老熟人。
福建人賴海是王明的親戚,也是從事石材生意。薛仁云去福建泉州考察時,就是賴海負責接待的。在薛仁云的直接關(guān)照下,賴海順利地攬接到了人保大廈外部裝潢所需的花崗巖業(yè)務。1998年下半年的一天,賴海請薛仁云和朱美英夫妻倆吃飯,在座的還有一位房管部門的領(lǐng)導,朱美英就不失時機地托他買門面房。賴海是個聰明人,他當然不會放過這個“表現(xiàn)”機會。
沒過多久,賴海就告訴朱美英,說他有個門面房,而且這房子是一家房產(chǎn)公司欠他的錢抵押給他的,稱“如果你們要買的話,我可以貼60萬”。經(jīng)過一番實地考察,薛仁云和朱美英覺得賴海那套門面房的地點和環(huán)境都不太好,面積又太大(170多平方),薛仁云有點不想要了。
但朱美英卻舍不得眼看就要到手的60萬元錢?紤]了半天,會計出身的朱美英終于想出了一個“好辦法”,她向丈夫提議:“我們以要買房子并搞裝修的名義,向小賴要40萬,你不要出面,我來和小賴談!毖θ试泣c頭同意了。
一天晚上,朱美英經(jīng)過精心安排,趁薛仁云不在家時將賴海喊到家中,說:“我家要買房子,還要裝修,想向你借40萬,行嗎?”賴海敢說不行嗎?他連夜與公司聯(lián)系,第二天就飛到福建拿回40萬現(xiàn)金交給了朱美英。據(jù)賴海說,朱美英接過錢后,沒有數(shù),也沒有寫借條,更沒有談還款時間及利息。
為什么只向王明索要8萬元,卻向賴海索要40萬?其實,這里面是有“學問”的。因為在向人保大廈供應板材過程中,王明只拿到500多萬元的業(yè)務量,而賴海的業(yè)務量卻有1300多萬元。“賺得多的人,當然要多給一點”,朱美英覺得自己這樣做“合情合理”。
就這樣輕易“借”來了48萬元錢,薛仁云和朱美英并沒有將錢用來買房子。朱美英將錢拆開,謊稱自己的存款到期了,分幾次給兒媳去買一年期的國庫券,到期后又存進了銀行,去年又將這40萬元從銀行取出來交給兒子去炒股了。薛仁云歸案后交代說:“當時我們家里有錢,對外的借款有100多萬,每月可以收到幾萬元的利息,我們家并不缺錢,我們還有其他收入來源。借錢買房只是一個借口,其實就是向他們要錢!
巧取:以賣房之名
薛仁云和朱美英除了對王明和賴海進行豪奪之外,還對承包人保大廈玻璃幕墻施工工程的另一建筑商進行了巧取。
陽坤是江蘇某集團公司的法人代表,主要從事鋁合金業(yè)務,與薛仁云同為丹陽人。早在1996年,他就與薛商談過,希望能參與省人保公司蓋大樓的工程建設(shè)。后該公司中標玻璃幕墻工程,工程總價為600多萬元。如此,他當然要對薛仁云好好“表示表示”。機會很快就來了。
1998年底,薛仁云找到正在做人保大廈工程的陽坤,請他幫忙想把老家丹陽的房子賣掉。陽坤問他要多少錢,薛仁云開口說是30萬元,而那個房子經(jīng)過評估,只值18萬多元。陽坤沒辦法,只得告訴他:“我自己準備買。”然后從銀行提取了30萬元現(xiàn)金送到薛仁云家。據(jù)陽坤說:“當時只有他們夫妻兩人在家,我就把錢交給他們。錢是整扎捆住的,我用報紙包好,再用塑料袋拎過去的。朱美英將錢拿走后,將房子的產(chǎn)權(quán)證、土地證交給了我。回到家后我才發(fā)現(xiàn)證件上的名字不是薛仁云,就打電話問薛,他告訴我房子是他岳父的。我當時考慮有點貴了,但我正在做人保大廈的工程,是根本不可能與他討價還價的!焙蠼(jīng)江蘇省價格認證中心鑒定,薛仁云所賣的丹陽公園新村房產(chǎn),在1998年5月現(xiàn)實價格總額為182266元。
貪妻:推波又助瀾
人保大廈完工后,整個造價超出預算很多,引起了一些職工的質(zhì)疑。2000年6月,省人保公司決定對大樓的基建情況進行審計,這引起了薛仁云和朱美英的極度恐慌,兩人開始商量對策,如何應付“借”來的48萬元。關(guān)鍵時候,朱美英再次表現(xiàn)了她的精明,提出:“我們先還給賴海10萬元,假如有人來問,就說我們是借的,已經(jīng)還了一部分!庇谑,朱美英打電話給賴海說要他到銀行來一趟,她要先還10萬元錢給他,并真的把10萬元錢劃到了賴的存折上。
2001年初,人?偣緩谋本┡扇藖碓俅螌K人保大廈進行審計,這讓薛仁云和朱美英再度緊張起來。朱美英對丈夫說,“我們再還5萬元給小賴,這樣查起來可以證明我們已經(jīng)還了兩次了!碑斖,朱美英將賴海喊到家里,把5萬元現(xiàn)金給了賴。這一次,朱美英把賴海送出了家門,并在電梯里試探賴說:“北京來人查老薛,我們拿了你40萬怎么辦?”賴海答道:“你不說,我不說,誰知道。”朱美英又叮囑賴海道:“如果有人來找你核實,你就說我們向你借了40萬,已經(jīng)還了15萬!
紙總是包不住火的。2002年6月19日,白下區(qū)檢察院以涉嫌受賄罪對薛仁云立案偵查,同年7月10日批準對其執(zhí)行逮捕。在法庭上,朱美英再次反復強調(diào)48萬元錢不是索要的,是借的。當檢察官問她為什么有100多萬借給別人拿利息,有錢給兒子炒股,卻不愿將這48萬元還給對方時,情急之下的朱美英居然還說這100多萬是她的私房錢,“我不想讓老薛知道有這筆錢,所以不想用它來還債!彼當庭稱,自己從12歲開始就存私房錢了!
大學畢業(yè)的薛仁云也有過輝煌,而在他走向深淵的過程中,妻子朱美英起了推波助瀾的作用。讀者們也許還記得,原江蘇省體改委主任李三元妻子張靜華的行為,與薛仁云妻子朱美英的行為有驚人的相似之處。受賄從“借錢”開始,再次“借錢”再次受賄。案發(fā)后,李三元承認:“沒有管好妻子,是我人生的一大敗筆”。
都說每個貪官的背后都有一個貪婪的女人,這個女人不是他的妻子,就是他的情人。事實也證明,妻廉夫禍少。但愿領(lǐng)導干部們的妻子都能當好“賢內(nèi)助”“廉內(nèi)助”。〒(jù)現(xiàn)代快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