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重慶十一月五日電(潘強彭靜鄒輝)曾經在山城引起轟動的“二000年南坪運鈔車被劫三十七萬元人民幣”一案,日前已由重慶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作出一審判決。涉案被告時少培、馮定建二人因搶劫罪被判處死刑,楊中文被判死緩。
二000年十一月,時少培、馮定建在重慶南坪藥材市場經過多次觀察發現,有一輛中國農業銀行重慶市南岸區支行南城分理處的桑塔納運鈔車每天都會到這里收款,二人頓起邪念,開始籌劃搶劫。
馮定建從重慶大足縣龍水鎮買來兩把自制左輪手槍,并準備了一輛無照摩托車。時少培嫌人手不夠,還叫來了自己的老鄉楊中文。三人通過多次的踩點、觀察,摸清了運鈔車每天的行車時間、路線、車上人員數量等情況,還作出了詳細的分工。
十二月十五日下午,三人攜帶刀槍、編織袋等作案工具,來到中國農業銀行南岸區南城分理處門前等候,并把摩托車停放在銀行附近。當運鈔車停在該分理處門口的公路邊,押鈔人員正打算把收款箱送回分理處時,時少培、楊中文各持一把手槍,對車上的駕駛員和押鈔人員進行威脅,而馮定建則迅速打開車后備箱,取出裝有現金三十七萬余元人民幣的收款箱。之后,三人攜帶所劫贓款駕駛著摩托車順利逃離現場。當晚,他們就在暫住地進行了分贓。
時少培等人陸續被公安機關一一捉獲歸案。今年八月二十日,重慶市人民檢察院第一分院就此向法院提起公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