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11月10日電 據大公報報道,近日港深高層將商討深港邊境河套地區開發的具體實施方案,這表明深港雙方已由過去的各自表述進入實質問題的探討階段。
對于香港與深圳之間邊境地區的開發,在二○○一年之前,一直都存在著“深圳熱,香港冷”的現象。九十年代初,深圳最早提出在深港交界區的深圳河兩岸雙邊合作開發,建立共同管理、一體化發展的示范帶,最終在一河兩岸建成深港經濟區。
二○○二年七月,港府房屋及規劃地政局局長孫明揚對媒體宣稱,政府將以開放的態度探討發展管理線禁區的可能性,方案包括興建加工區或大型展覽中心。此提法被看作香港政府態度發生轉變。今年三月在深圳市委的一次公開會議上,深圳官方正式提出,希望研究探討在深港接壤地區合作開發建立高科技園區。但香港沒有響應。今年九月二十八日,作為香港富豪訪京團的一員,李嘉誠對媒體披露,在與國家主席胡錦濤會面時,當面向他提出了在深圳和香港之間的地區設立一個工業特區的建議。李嘉誠的方案在深港兩地引起廣泛反響。
今年初的深圳市政協會議上,有一些委員提出《規劃深圳河經濟合作區,開發河套地區,促進一河兩岸發展》的提案,提出三點建議:一是該區應為按國際慣例辦事的先行區,可享受深港特殊優惠政策,二是將開發區建成深港雙邊的大型商住區;三是成為兩地觀光、購物和旅游的新景區。
河套區土地的面積共有九十六公頃,即大約一平方公里,或等于一百三十個足球場。
深圳河是香港與深圳邊境的界線。一九八二年,深圳與港英政府就深圳河的防洪減污問題進行討論和協調,并于八五年就治理方案達成共識,分三階段將十八里長的河道拉直、拓寬和挖深,雙方各支付一半工程費用。
首階段工程由九五年開始施工,九七年四月竣工。內容是將河套區及漁民村一帶的河道裁直,使原本位于河道以北、屬深圳范圍之內的河套區,變成座落在香港范圍之內。亦由于此,深圳與香港雙方曾因河套區的業權問題出現爭議。
一九九七年七月一日,國務院頒發第二二一號令,就河套區的業權作出澄清,規定業權仍歸深圳所有,而香港則擁有該區的管理權。如香港日后發展河套區,土地平整費用也由港方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