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11月12日電 臺北“地院”今日上午審理新瑞都案,首度傳喚李登輝出庭作證。上午劉泰英先接受隔離訊問,李登輝則是直到下午1時才開始接受訊問,并由劉泰英辯護律師進行。
據臺灣媒體報道,有別上次檢方“禮遇”讓李坐著接受檢察官訊問,此番則刻意讓李登輝站著應訊。在下午的庭訊中,據說李登輝將針對國民黨投資新瑞都過程及政治獻金說明,將不排除李劉兩人對質。
據悉,檢方提出包括1997年6月國民黨投管會對建華投資3億元等多份相關資料,向李登輝訊問相關“批示”所代表的意涵,并希望藉由國民黨投資尖美、東隆五金、臺鳳等案的資金流向,喚起李登輝的記憶,讓李登輝得以作證相關核示及授權過程,厘清劉泰英是否涉及侵占及背信等罪嫌。
此外,臺北“地院”審理新瑞都案時,李登輝及新瑞都大股東蘇惠珍是以證人身份出庭,前國民黨投管會主委劉泰英及劉泰英白手套李明哲是以被告身份出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