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11月13日電 據香港特區政府網站公布的消息,香港政制事務局局長林瑞麟12日表示,如有需要,2007年第3屆行政長官選舉辦法可考慮修改。港府將采取“兼聽、多聽”的態度,處理政制發展。
據了解,林瑞麟是在立法會回應議員辯論“普選行政長官及全體立法會議員”時作上述表示的。
林瑞麟表示,第3屆行政長官的選舉辦法,是可以考慮修改的,但任何修改建議,必須根據《基本法》循序漸進的原則、香港的實際情況和《基本法》45條和附件1的程序和規定來處理。
此外他還表示,行政長官已表明,按照《基本法》推動香港民主向前發展,是本屆政府義不容辭的責任。他說將充分利用未來3年的時間,認真及妥善做好政制發展的檢討及咨詢工作。
據悉,港府明年將就政制發展咨詢公眾,聽取和收集意見;于2005年按需要處理《基本法》有關附件的程序,到2006年開始立法程序。
林瑞麟重申,今年年底前會定出具體時間表,然后向立法會交代及公布。他同時并強調說,2007年以后的政制發展,港府現階段沒有任何既定方案,也未作出任何定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