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11月24日電 據金羊網-新快報報道,中國首條跨海鐵路———粵海鐵路籌建期間,粵海鐵路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粵海公司”)的原總經理、原黨委書記和3名原副總經理涉嫌私分巨額國有資產657萬元,其中4人更被控受賄。11月20日至21日,上述5人在廣州鐵路運輸中級法院受審。現庭審告一段落,本案將擇日宣判。
編造虛假工程套錢退獎金
2001年11月,國家審計署深圳特派員辦事處(以下簡稱“深圳特派辦”)責成粵海公司將違規發給該公司中層以上干部的獎金悉數追回,上繳鐵道部。粵海公司原總經理唐建偉、原黨委書記張培金、原副總經理樸英元和杜惠榮商定:由中鐵某局編制虛假的大型臨時工程,其公司撥出200萬元工程款給中鐵某局某項目部,并從中套取工程款給唐建偉等4人作為清退違規獎金之用。4人共領取現金120余萬元,以個人名義上繳。
2002年4月,廣鐵集團公司審計中心發現該公司在深圳特派辦審計后繼續濫發獎金,遂要求領導班子退回違規獎金45萬元。唐建偉等5人用同樣辦法再次提取45萬元。同年11月,深圳特派辦來函要求粵海公司中層干部必須清退違規領取的獎金。5人再次決定,在南昌鐵路某公司承建的某工程中虛增500多萬元工程款,并分5次提現492.1716萬元存入粵海公司賬戶。隨后,唐建偉等人安排粵海公司中層領導在公司財務部已做好的交款單上簽字,進行虛假退繳。
檢察機關指控唐建偉等5人用虛擬工程的方式共計私分國有資產657.4430萬元。并指控唐建偉、樸英元、杜惠榮、李遜(原副總經理)4人涉嫌犯受賄罪。
被告庭審中否認控罪
唐建偉等被告人辯護人稱,本案有別于其他私分國有資產罪,因為幾名被告人只是將粵海公司的錢拿來上交給鐵道部了,國家并沒有因此而受到實際損失。對于受賄罪,幾名被告人辯解說到是逢年過節時朋友送的,他們沒有利用職務之便為對方牟利。
對此,公訴人認為,如果被告人沒有利用職務便利,行賄人怎么可能送錢給他們?行賄人送錢就是為了能在建設粵海鐵路過程中承攬到工程,即便是對方逢年過節送錢,也不影響其送錢的本質。(記者余亞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