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11月25日電 上海證券報報道說,中國銀監會主席劉明康日前就農村合作金融的監管工作指出,根據國務院對地方政府、監管機構和農村信用社之間關系的總體要求,要按照"穩健經營、審慎監管,分工明確、職責清晰,深化改革、加強協調"三條原則來理清省級政府、省級管理機構和銀監會的工作職責。
劉明康說,省級政府在農村合作金融方面的管理職責主要為"三要三不要":要幫助農村信用社搞好內外安全環境的治理;要維護好當地的信用秩序,依法打擊逃廢債行為;要在信息方面提供更好的管理和服務,及時幫助農村信用社化解金融風險。不要控股農村信用社;不要干預農村信用社日常的經營決策;不要層層下放管理權。
劉明康指出,銀監會要對農村信用社進行全面的診斷性判斷,研究中小金融機構破產法,做好嚴格的貸款分類和損失準備金的計提規定,改善數據的質量,加強信息披露和導向的作用,進一步做好風險識別預警。
劉明康同時提出,銀行監管部門的此項工作包括五項職能,即法規建設和制度安排;制定各種市場準入標準;依法組織現場檢查和非現場監測,做好信息統計評價,查糾違法違規行為;對省級政府和監管單位進行專職監管人員的培訓。(薛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