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12月1日電 北京晨報報道說,備受廣大市民關注的《北京市未成年人保護條例》將在本周五進行表決。北京市十二屆人大常委會第八次會議將于12月3日至5日召開,會議將對該條例進行二次審議并表決。
于1989年1月1日起實施的《北京市未成年人保護條例》,雖已經兩次修改但已不能適應新形勢下保護未成年人的需要。日前,北京市人大內務司法委起草了《北京市未成年人保護條例(修訂草案)》,提交市人大常委會審議。與老法規相比,《條例(修訂草案)》增加了不少新內容,包括為在校未成年人配備心理教師;“不合格”監護人將被依法撤銷監護資格;營業性舞廳、歌廳和網吧應設置明顯的未成年人禁入標志;對流浪乞討的未成年人予以救助等內容。(崔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