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十二月七日電(記者阮煜琳)今天在北京舉行的第五屆中國經濟學家論壇上,中國社會科學院農村發展研究所所長張曉山說,增加農民收入問題,不是看短期因素和一些應急對策措施導致的增長,而要看長期、深層次的制約因素。
張曉山說,農民生活水平提高的衡量標準,不能僅看農民人均純收入的增長率,而是要看城鄉收入差距、農民內部的收入差距是否逐步縮小。農民收入問題有兩方面的限制條件。
第一,農村勞動力轉移、促進城市化的限制條件。農民收入的增長主要靠非農收入,尤其是打工收入的增長。但經濟發展對非熟練工人的需求是有限的,這就限制了農村勞動力非農就業機會的獲取和工資率的提高。
張曉山說,簡單勞動的低工資率使農民工無法享有像樣的生活條件,也無法支付在城市的定居成本。農村勞動力及其家庭無法真正從農村轉移出來。
第二,農業發展、提高務農勞動者收入的限制條件。在工業化和現代化的進程中,隨著經濟的發展,農業占國民經濟的比重將越來越低。在農產品的最終價值中,初級產品所占的份額越來越低。
張曉山認為,提高農民生活水平,促進農村發展,要解決深層次問題,提高勞動者素質,培養他們的能力。要改革社會保護體制,調整再分配格局,來創造、保護和促進弱勢群體的能力,使他們能與社會上其他人一樣,能得到機會、利用機會,在相對平等的基礎上競爭;要以公益事業優先為原則,逐步建立農村的公共財政體制,保證鄉鎮和村有能力提供適合其規模的公共產品和服務;農村剩余勞動力轉移的關鍵是城市的公共財政體制應為農村剩余勞動力的轉移創造條件,保障他們對公共產品的基本需求。
張曉山說,只有確立促進農村、社會、政治、文化綜合發展的科學發展觀,并輔之以切實可行的有利措施,農民增收問題才能得到根本解決。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