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曉慶稅案昨天進入庭審第二天。從目前的情況來看,此案庭審是否能如期結束還無法作出結論。而律師團是否為靖軍作無罪辯護目前也沒有答案,還需等待今天質證結束才能作出決定。
法庭之外,關于曉慶公司稅案的討論大致已歸結出三個疑問,專家分別對此進行了解析。
疑問一:劉曉慶為何不是被告
此次庭審中,曉慶文化公司和總經理靖軍均被起訴,但是,作為公司法定代表人的劉曉慶卻并沒有出現在被告人的名單當中,這是為什么呢?
中國政法大學教授洪道德說,單位犯罪要追究個人責任的前提條件,是此人有違法活動,劉曉慶雖然是曉慶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但不一定參與犯罪,她是不是參與犯罪,還要根據法庭調查的情況才能進一步確定。至少在目前為止,檢察院可能沒有相關的證據能夠證明她參與了曉慶公司偷稅的犯罪行為。
洪道德認為,依照一般的情理推測,作為一個法定代表人,公司發生了這樣大的事件,法定代表人不應該不知道。但是,情理上的推理不能取代法律上的證據,如果要追究其刑事責任,就必須有確鑿的證據,證明法定代表人沒有阻止甚至參與了。
那么,如果公司財務出現了問題,誰應該承擔責任?
中央財經大學副教授黃樺認為,主管財務的工作人員應該為此擔責。他說,從涉稅案件來看,財務主管人員只有親自參與這個工作,才可能形成偷稅或者是其他涉稅案件,因此,主管人員應該負直接的責任。
疑問二:未審理為何強制拍賣房產
在曉慶文化公司稅案中,人們關注的焦點是偷稅的數額問題。公訴方在起訴當中認定曉慶文化有限公司偷逃稅高達800多萬元。而2003年1月5日,北京市拍賣行受執法機關委托,按照一定程序對劉曉慶及北京劉曉慶實業發展有限公司提供納稅擔保的19套房產進行了公開拍賣,其中18套房產全部拍出,拍賣總額661.1萬元將全部用于抵消劉曉慶所辦公司偷逃的稅款。
曉慶文化公司及總經理靖軍到底是不是犯罪以及涉嫌偷稅的金額多少,還有待于證據的支持,法庭的審理才能決定。但是,在法庭還沒有審理之前,稅務機關為什么有權把這些房產拍賣?
黃樺說,稅收征管法中明確規定,在案件沒有形成訴訟案件之前,而當納稅時間已到,當事人仍然沒有繳納稅款,此時稅務機關就可以采取強制執行。強制執行的一種方式,是把相應的稅金從其相應銀行賬戶上直接劃入國家的財政稅收,另一種方式就是變賣財產。這是為了最大限度保證國家的稅收所得。
而拍賣房產的所得661萬余元房款已經補了稅,為什么還這樣?
洪道德認為,當初偷稅數目達到一定的數額時,就已觸犯了刑律,已經構成犯罪。而事后的這種補交,只能視為悔罪的表現,可以影響量刑,但是不能影響到定罪。
疑問三:偷稅五年為何現在才追究
公訴方在起訴中認定,曉慶公司偷稅行為從1996年開始直到2001年,而為什么事過數年,現在才來追究?
黃樺說,我國的稅收征管方法采取納稅人自行申報辦法,主要是為了尊重納稅人。而自行申報以后,稅務機關主要采取重點稽查,但不可能在同一時間對所有納稅人進行稽查,因此選案過程需要時間。而且一般財務犯罪大都隱秘性較強,對其財務的審核以及相關的調查工作需要較長時間。
從訴訟程序的角度來考量,經過這么長時間,會不會影響到對此案的審理?
洪道德說,我國刑法規定追訴實效5年、10年、15年,最長20年。此外,在連續犯罪和持續犯罪的情況下,犯罪的追訴時效是從最后一次犯罪結束開始算的。因此,雖然曉慶公司偷稅行為是從1996年開始,但是檢方是從最近的一次,也就是2001年才開始計算追訴時效的。
附:曉慶稅案大事記
2002年4月2日,北京市地稅局第一稽查分局對北京曉慶文化藝術有限責任公司、北京劉曉慶實業發展公司和北京曉慶經典廣告公司涉嫌偷稅立案調查。
4月4日,北京市地稅局將此案依法移送北京市公安局。
4月5日,北京市公安局立案偵查,并于4月24日根據獲取的證據,依法刑事拘留涉案責任人北京曉慶文化藝術有限責任公司總經理、劉曉慶的妹夫靖軍,以及前任會計方利。
2002年5月9日,北京市地稅局依法將北京曉慶文化藝術有限責任公司銀行存款196萬元解繳入庫。
5月30日,經北京市人民檢察院第二分院批準,靖軍、方利被依法逮捕。
6月18日,該案責任人冉一紅(又名劉曉紅),即劉曉慶的妹妹,被刑事拘留。
6月20日,北京市公安局依法對劉曉慶刑事拘留,羈押于北京市公安局所屬的北京市看守所。
2002年7月24日,劉曉慶因涉嫌偷稅漏稅經北京市人民檢察院第二分院批準,被依法逮捕。
8月25日,北京市地稅局有關負責人就劉曉慶稅案發表談話,公布了自1996年以來,劉曉慶公司采取多種手段進行偷稅的行為。
2002年12月19日,稅務機關宣布,劉曉慶及其所辦公司涉稅案已經北京、上海和深圳等地稅務機關調查終結。
12月23日,北京市拍賣行公布,受執法機關委托,將于2003年1月5日,按照一定的程序,對劉曉慶及北京劉曉慶實業發展有限公司提供納稅擔保的19套房產進行公開拍賣。
2003年1月5日,劉曉慶部分房產如期在北京公開拍賣,當天的拍賣除位于深圳羅湖東區的房子流拍外,其余18套房產全部拍出,拍賣總額661.1萬元。稅務部門表示,拍賣所得資金將全部用于抵消劉曉慶所辦公司偷逃的稅款。
2003年2月17日,劉曉慶、靖軍等五人涉嫌偷稅一案被檢察院退回公安機關補充偵查。原因是部分事實不清、證據不足。
2003年6月初,劉曉慶稅案經過公安機關兩次補充偵查,返回檢察機關。
2003年8月16日,劉曉慶被取保候審。
(來源:京華時報引述央視《法治在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