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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界的猜測、質疑,與江蘇上下的謹慎,一時反差強烈,展現出當前中國官員選拔制度改革,在既有框架下尋求制度創新的探索之艱難
記者/孫展(發自江蘇)
金壇、沛縣兩地“公推公選”尚在進行中時,江蘇省會南京市又傳出消息,將在全市范圍內公開推薦產生白下區和雨花臺區兩區區長(均為副廳級)的推薦人選。按中國政治體制改革的常例,這是一個不多見的作法——一般來講,此類改革通常會先在較偏遠的地方試點,待成熟后再漸次推廣。而僅僅三個月內,江蘇的“公推公選”即由縣處級遞進至副廳級,由中小城市推進至中心城市,其勢頭和方向令人關注。
江都風波
事實上,江蘇本輪“吏改”是在外界的質疑和內部的爭議聲中起步的。甚至最初,并不是一個順利的開端。
今年7月7日,國內一家網站一則“江蘇江都市長人選打破常規通過考試全省選拔”的消息引發了風波。
從今年三四月份開始,揚州市下轄的江都市(縣級)市市委書記另任他職,原市長遞任市委書記,并兼任市長。于是便傳出消息說,江蘇有意在江都市首次公開考選市長,對象是江蘇全省的青年才俊。
據當時媒體傳遞的消息,有關方面規定的報考條件包括,45歲以下,大專或以上學歷,副處級或正處級。競選者必須參加一項筆試和一次現場答辯。
當此之際,從1986年《關于嚴格按照黨的原則選拔任用干部的通知》算起,中國的干部選拔制度改革持續至今,已頗有積累——公開選拔干部已至副廳級,但多為專業職能部門領導;公推公選地方行政一把手在四川、江蘇等地已有試點,但最高至鄉鎮級;2002年開始在對省管以下干部的任命中推行“全委會票決制”等,這些舉措均被認為代表了在既有制度框架下進行官員選用程序改革的重要方向。
改革落到執掌一方的一縣之“主”身上,顯然是制度演進的一個重要節點。在這種背景下,“江都選考”的傳聞引起國內外關注適逢其時。外界猜測,改革熱區由地處內陸的四川移至沿海的江蘇,有特殊的背景和意義,它可能是透視未來中國地方行政長官選任模式的一個風向標。
曾參加候選人答辯評分的江蘇省委黨校副校長孫學玉說,在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中,江蘇一直是制度創新較為活躍的省份,已在全國范圍內成為慣例的領導干部“任前公示制度”即是在江蘇首先采用。
“公推公選正是對以往這些新制度的一次總結,而江蘇之所以能夠率先在縣級首長中推行此項制度正是得益于長期制度積累。”孫說。
亦有江蘇人士指出,江蘇改革應與省委書記李源潮“鐵碗治吏”的風格相關。媒體間廣為報道的一個例子是,其在2000年新任江蘇省委副書記時即推行“公開選拔副廳級領導干部”的做法。而隨后在其兼任南京市委書記時果斷處理“市公用局局長朱自強寧波違紀事件”,以及免去“萬人評議機關”活動中位列末尾的兩名局級干部職務的行為更是給人留下深刻印象。在江蘇官界,不少干部對李源潮“為政之要,惟在得人;用非其才,必難致治”之語相知甚熟。
江都考選消息一出,外界的強烈爭議卻令決策者始料不及。叫好者有之,但質疑的聲音似乎更為響亮,《中國經濟時報》一篇評論直指江都考選市長作法“違憲”:“翻遍《憲法》,也沒有發覺有市長可以通過‘考試’考出來的規定。”
而海內外一些媒體甚至旁征博引地說,江都市以考試方式選拔市長與古代的科舉制度有些類似之處。譬如說,讓考生暢言經國大略的筆試就像古代的“策試”,面試則類似古代由皇帝親自考核進士的“殿試”。《聯合早報》的這篇報道還特別提到,江都是清朝的科舉發達州縣之一,清代總共產生了99名進士。
群言洶洶之中,“江都考選”神秘地偃旗息鼓了。前往采訪的各路媒體無一例外被婉言謝絕,不久,江蘇組織部門傳來的消息說,從未打算要在江都進行試驗。隨后,江都市市長最終按照原有的選任程序選定,也使得外界質疑聲回歸平靜。
事隔5個月,江蘇省委組織部負責人向記者談到這場風波的原因時說,“我們當時沒有想到媒體會產生那么嚴重的誤會,把選拔市縣長推薦人選等同于選舉市縣長。同時,報道中提到的通過考試來進行選拔的方式恰恰是我們在新方案中所要改革和完善的。”
即便從媒體傳言的方案來分析,“江都模式”也似難以與“違憲”掛鉤,它要改革的是行政長官產生辦法的前端——候選人的選拔機制,而在后端,這位最終由組織提名的候選人仍將通過人大的選舉完成任命程序。
外界的猜測、質疑甚或比附,與江蘇上下的謹慎,一時反差強烈,而這正展現當前中國官員選拔制度改革之艱——探索必須在憲法和法律以及黨的規章所構建的現行制度框架內進行,同時又試圖在更好地推進政治民主方面尋求制度創新。
“江蘇模式”產生
從事后追溯來看,最早的江都傳聞并非全然空穴來風。就在外界傳言平靜時,真正的“公推公選”已“暗渡陳倉”,另起爐灶。
今年4月,一紙傳真擺在了江蘇省委組織部分管領導的辦公桌上,這是江蘇某省轄市市委發來的某縣縣長推薦人選的簡歷。這位領導對中國《新聞周刊》說,他當時對這個推薦人選并不了解,但是單從簡歷來看,其所任職的經歷比較單一,長期在一個職能部門擔任領導。這種經歷對于要全面負責一個地方政府工作的主要領導來說并沒有優勢。
“我當時就想,有沒有更合適的人選?能不能嘗試一種新的更為科學的干部選拔方式,在遵循現有法律和規定的前提下,讓所有符合條件的人公平競爭,最終將適合縣長崗位要求的優秀人選選拔出來?”
于是,一種新的選拔設想在省委組織部內部逐步醞釀開來。選拔方案被一個細節一個細節的仔細推敲,5月初,一種新的干部選拔方案初步醞釀成熟。
這套方案在以往推行的“公開選拔”制度的基礎上,增加了“公開推薦、駐點調研、演講答辯、現場測評”等的程序,被定名為“公推公選”。
“在制定這套方案時,我們與現行法律和規章制度進行了對照,并咨詢了省人大常委會有關領導和相關的專家,在確定沒有沖突之后,才確定了最終的方案。”江蘇省委組織部人士強調,組織部門在制定這個方案時非常謹慎,既要確立新的制度規范,又要保持與現有制度的接軌。
和外界傳言的江都模式的另一個不同是,后來的作法放棄了書面考試的作法,并且將報名范圍限制在了常州或徐州本地,據稱原因是擔心外地干部不了解本地情況,也不易為有投票權的本地干部所熟悉。
9月,“公推公選”的試點選在了常州市下轄的金壇市和徐州市下轄的沛縣。據江蘇省委組織部稱,選擇并沒有什么特殊的考慮,主要是當地縣(市)長恰好出現空缺。另外,一個位于蘇南,一個位于蘇北的地域反差,也有利于比較此套選拔模式在不同經濟發展程度地區的效果。
9月29日,在江蘇省委常委會議上,這套方案得以正式批準實施。
到現在,即使在兩地“公推公選”已順利完成之時,江蘇省委組織部人士在談及此事時仍然用詞極為嚴謹,“按照完整的程序,即便到目前為止,吳曉東還要經過公示、省委審批等程序之后才能被正式稱為金壇市市長推薦人選。”
(來源:中國《新聞周刊》2003年第46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