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12月17日電 中國官方媒體新華網今天刊發中央政策研究室副主任方立的文章,指出修改憲法必須堅持正確的政治方向,堅持四項基本原則,體現黨的十三屆四中全會以來的基本經驗、特別是黨的十六大精神,把維護最廣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為出發點和落腳點,做到有利于加強和改善黨的領導,有利于發揮社會主義制度的優越性,有利于調動廣大人民群眾的積極性,有利于維護國家統一、民族團結和社會穩定,有利于促進經濟發展和社會全面進步。
憲法修改必須堅持以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一個國家、一個民族、一個社會要凝聚起來、發展起來、強大起來,必須有共同理想和精神支柱。以馬克思主義作為國家的指導思想,是我國憲法必須堅持的一條基本原則,在任何時候和任何情況下都不能動搖。
憲法修改要有利于加強和改善黨的領導。文章說,一些社會主義國家政權性質的改變表明,放棄了黨的領導,社會主義民主和法制的性質就會改變,人民就會喪失當家作主的地位。國家領導制度與黨的領導制度又是密切聯系的。完善黨的領導制度,對于完善整個國家政治體制具有全局性的影響。因此,適應經濟發展和社會全面進步的要求,積極穩妥地推進政治體制改革,進一步完善黨和國家的領導制度,非常必要。無論是改革和完善黨和國家的領導體制,還是改革和完善黨的領導方式和執政方式,都是為了改善和加強黨的領導,提高黨的領導水平和執政水平,增強黨和國家的活力。
憲法修改要有利于保持和發揮社會主義制度的特點和優勢。在我國,工人階級領導的、以工農聯盟為基礎的人民民主專政的國體,人民行使國家權力的人民代表大會的政體,為人民依法實行民主選舉、民主決策、民主管理、民主監督,提供了制度保證。憲法明確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一切權力屬于人民。憲法作為國家的根本法,必須為鞏固和完善社會主義政治制度提供可靠的法律保障。
憲法修改要有利于充分調動廣大人民群眾的積極性創造性。我們黨和國家全部工作的出發點和落腳點,就是全心全意為人民謀利益。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事業,就是全國人民為實現自己利益、創造美好生活的共同事業。憲法的一個重要功能,就是要保證人民當家作主,保障人民群眾的根本利益,充分調動人民群眾的積極性創造性。憲法修改必須以全國人民的共同意志和根本利益為出發點,體現人民利益高于一切的原則。
憲法修改要有利于維護國家統一、民族團結和社會穩定。沒有國家統一、民族團結和社會穩定,政治、經濟、文化的改革和發展,實現人民群眾的根本利益,都只能是一句空話。憲法通過對國家權力的確認和規范,對公民基本權力和義務的確認和規范,對國家最重要的社會關系的調整和規范,保證國家統一、民族團結和社會穩定,是國家長治久安的重要保證。憲法修改必須適應經濟發展和社會全面進步的要求,促進全社會形成生動活潑、安定和諧的政治局面,規范社會各方面的行為和秩序,維護國家統一、民族團結和社會穩定,為改革和發展創造前提條件。
憲法修改要有利于經濟發展和社會全面進步。社會主義的根本任務是發展生產力。發展是黨和國家的第一要務。憲法修改,從根本上說,就是要解放和發展生產力,促進經濟發展和社會全面進步。憲法修改,必須著眼于發展先進生產力、先進文化、實現最廣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有利于促進社會主義物質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的協調發展,有利于推動社會全面進步,有利于促進人的全面發展。把握了這一點,也就把握了我國憲法修改的本質。憲法修改成功不成功,必須按照這個根本標準和要求進行衡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