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12月22日電 人民日報報道說,治理黨政部門報刊散濫和利用職權發行工作開展以來,各地各部門高度重視,認真落實中央關于報刊治理工作的各項措施。中央報刊治理協調領導小組辦公室有關負責人近日就專項治理的有關問題表示,這次全國共停辦了677家報刊,其中有262家縣(市、旗)和城市區的報紙。目前各地黨委、政府正在抓緊做好停辦后的資產處置、人員安置等工作。今后不再批辦縣(市、旗)和城市區報刊。已經被停辦的縣(市、旗)和城市區報紙不允許以內部資料或省、地(市)黨報地方版、新聞版等各種形式出版發行。
這名負責人指出,根據中央文件精神,在這次報刊治理中,對個別影響大、有一定規模的縣(市、旗)報,可由省、地(市)黨報或報業集團實行有償兼并。經過嚴格審核和評估論證,全國有35家縣(市)報紙批準實行有償兼并,對這些兼并報紙的主要政策是:
(1)被兼并后的縣(市)報,不再作為當地黨委的機關報,由省、地(市)黨報或報業集團主管,被兼并的縣(市)報主辦;并改辦為主要在本區域發行,面向市場、貼近實際、貼近生活、貼近群眾,讀者自費訂閱的報紙。不得以任何形式進行攤派。
(2)保留的縣(市)報由原主管主辦部門與接收的報業集團或省、地(市)級黨報簽訂有償兼并協議,并報新聞出版總署批準。
(3)兼并后的報紙仍可使用原報名和國內統一刊號,報社保留事業法人資格,但要按有關規定重新進行注冊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