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12月22日電 國家統計局官方網站的消息稱,2003年12月15日,在國際貨幣基金組織和世界銀行的幫助下,中國統計的GDDS數據詮釋順利完成更新工作。更新日期定為2003年12月,下一年度的更新日期計劃為2004年4月。
按照GDDS的要求,數據詮釋每年至少更新一次。到今年4月,我國加入GDDS已滿一年,按計劃2003年度的GDDS數據詮釋更新工作應在4月完成。由于SARS的影響,此項工作一再推遲,一直到12月才完成最后的更新。12月16日,我局和基金組織聯合召開了GDDS數據詮釋更新工作總結會。
從12月8日至15日,基金組織和世行的專家分別到國家統計局、人民銀行、財政部、國家外匯管理局和海關總署,與各部門的專業人員商談數據詮釋的更新事宜,重點看上次的詮釋文件中的短期改進計劃是否已經兌現,已經兌現的列入此次更新文件中的“最近的改善”,并制定新的“短期計劃”;如果在統計方法制度方面有比較大的變動,則詮釋文件也要做比較大的更改。
從各部門的情況看,我國信守了加入GDDS的承諾,各項統計工作的短期(一年內)改進計劃都已經實現,有些甚至超過了GDDS的要求。詳情可參見“中國GDDS發展報告”。
此次GDDS數據詮釋更新工作能夠順利完成,是各部門共同努力、通力合作的結果,與基金組織和世行的技術支持也是分不開的。國家統計局GDDS工作辦公室對基金組織的專家DerekBlades先生、何旗女士、趙秀珍女士和世界銀行駐京代表處的專家劉小帆女士表示感謝。
何為GDDS?
隨著世界經濟一體化進程的加快,各國間的交流與合作越來越頻繁,為減少摩擦與矛盾,也為加強國際組織對各國經濟運行狀況的監督,國際社會在各領域紛紛建立了國際通行標準,其中,國際貨幣基金組織(IMF)制定的數據公布通用系統(General Data Dissemination System,簡稱GDDS)和數據公布特殊標準(Special Data Dissemination Standards,簡稱SDDS),即為統計數據公布的國際標準。
在總結墨西哥和東南亞的金融危機經驗教訓的基礎上,IMF認為,在新的國際經濟、金融形勢下,必須制定統一的數據發布標準,使各成員國按照統一程序提供全面、準確的經濟金融信息。
IMF制定的數據發布標準分為兩個層次:第一層是為那些已經參與或正在謀求參與國際金融市場的國家(包括多數工業化國家和一些新興市場國家)制定的標準,稱之為“數據公布特殊標準”。第二層為所有尚未達到SDDS要求的成員國制定的另外一套標準,稱之為“數據公布通用系統”。
1996年4月和1997年12月,SDDS和GDDS分別制定完成,由成員國自愿認報。目前,已有47個成員國加入SDDS,9個成員國加入GDD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