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12月22日電 據央視國際報道,最高人民法院今天(22日)上午對劉涌案經再審后并作出判決宣判后,遼寧省鐵嶺市中級人民法院遵照最高人民法院下達的執行死刑命令,當日對劉涌執行了死刑。
最高人民法院今天上午以故意傷害罪,判處劉涌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與其所犯其他各罪并罰,決定執行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