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12月23日電 隨著對安徽省原副省長王懷忠的審判,這位封疆大吏的昏庸害民之舉被披露,以致近期對“昏官”現象的口誅筆伐日漸猛烈,北大政府管理學院教授周志忍更撰文提出,“昏官比貪官更可怕”!
今天的檢察日報就此刊發署名“覃匡龍”的文章,呼吁讓治理“昏官”的制度更硬一點。
且不說王懷忠的貪,光說他的一個“昏”,就夠讓人憤恨難平了。據報道,王懷忠在任安徽阜陽市委書記期間,大搞不切實際的“政績工程”。為圖業績,他想當然地把阜陽“九五”期間經濟平均增長目標定為22%,而同期阜陽的GDP實際增長率僅為年均的4.7%。為追求“形象工程”,他又搞出“構建工業大走廊、營造外貿大都市”,“十大農業艦隊、五大農業工程”,建大型機場、世界上最大的動物園等等令人眼花繚亂的噱頭,仿佛回到了“大躍進”時代。如此好大喜功,“拍腦袋”行事,真是“昏”頭到家。
文章說,當前我們關注得較多的是對貪官的打擊,對于“昏官”就顯得手段乏力。殊不知,“昏官”比貪官有更大的隱蔽性,可能造成更大的經濟損失。周志忍教授給我們勾勒出“昏官”的“畫相”:好大喜功圖增長,用“大手筆”支撐大牛皮,借政績工程造勢,勞民傷財吃子孫后代;瞞上欺下,一意孤行,目無黨紀國法;無中生有,數字游戲,弄虛作假造英雄。
“昏官”之所以愛使“昏招”,是因為他們嘗到了“昏”的甜頭——無能無才,碌碌無為,一樣穩坐官位;對群眾疾苦漠不關心,見成績就搶,見工作就推,絲毫不影響仕途進步;而大搞“政績工程”,盡管損害了國家和人民的利益,可他們卻收獲了政治美譽和更大的官帽。
當代中國,從中央到地方,對于治理“昏官”也是用心良苦,先后出臺了大量法規文件。去年,《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頒布,對黨政干部的選拔任用提出了明確細致的標準,“必須依據干部選拔任用條件和不同領導職務的職責要求,全面考察其德、能、勤、績、廉,注重考察工作實績”。各地也相繼通過立法治理“昏官”。今年11月,四川省出臺《黨政領導干部引咎辭職暫行辦法》,對盲目決策、嚴重失職、弄虛作假、騙取榮譽等9種情形負有重要領導責任的干部要引咎辭職,拒不辭職的要免去現職。
文章認為,對“昏官”的治理,當前我們的制度失之于軟,失之于寬,原則性規定較多,可操作性不強,教化多于懲戒,無形中給“昏官”們留下了諸多回旋余地,于是,“交學費”成了“擋箭牌”,集體決策為盲目拍板作了“遮羞布”,更嚴重的是,“昏官”們還找到了“貪”的一個好途徑。
治理“昏官”,首先要樹立“為官無功就是過”的思想。對于“昏官”,要敢于動真格,要強化制度剛性,敢于對“昏官”說不,堅決讓“昏官”下課,不給“昏官”絲毫借口。同時,要精于制度細節的設計,要腳踏實地關注技術細節,制定具有高度可操作性的考察標準,形成領導干部管理的制度化、法制化。
當我們的制度不再給“昏官”逍遙的空間時,那些滿足于得過且過,數字造假的官員們,就該著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