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十二月二十三日電(記者劉長忠)中國農業部、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今天發布公告,禁止直接或間接從韓國輸入禽鳥及其產品;已從韓國運抵中國口岸的禽鳥及其產品一律作退回或者銷毀處理。
本月十七日,韓國農林部向世界動物衛生組織(OIE)報告其中部Chungcheong-buk省的Eumsung地區一個養雞場、一個養鴨場發生高致病性禽流感(H5N1)。為防止該病傳入中國,保護中國畜牧業安全,中國農業部、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境動植物檢疫法》等有關規定,特公告:
——禁止郵寄或旅客攜帶來自韓國的禽鳥及其產品進境。一經發現,一律作退回或銷毀處理。
——對途經中國或在中國停留的國際航行船舶、飛機、火車等運輸工具,如發現有來自韓國的禽鳥及其產品一律作封存處理;其交通員工自養自用的禽鳥,必須裝入完好的籠具中;其廢棄物、泔水等,一律在出入境檢驗檢疫機構的監督下作無害化處理,不得擅自拋棄。
——對海關、邊防等部門截獲的走私入境的來自韓國的禽鳥及其產品,一律在出入境檢驗檢疫機構的監督下作銷毀處理。
——凡違反上述規定者,由出入境檢驗檢疫機構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境動植物檢疫法》有關規定處理。
——各出入境檢驗檢疫機構、各級動物防疫監督機構要分別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境動植物檢疫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動物防疫法》的有關規定,密切配合,做好檢疫、防疫和監督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