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十二月二十三日電 (記者 朱大強)記者從正在此間舉行的全國檢察長會議上獲悉,加大查辦職務犯罪力度,關鍵是要集中力量堅決查辦有影響、有震動的大案要案。這是明年檢察工作履行監督職能的重點之一。
高檢院強調,要重點查辦縣處級以上領導干部職務犯罪案件;借國有企業改革之機貪污、挪用、私分國有資產的犯罪案件;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玩忽職守、徇私舞弊、濫用職權,給國家和人民生命財產造成重大損失的犯罪案件。
特別是要針對當前人民群眾反映強烈的執法和司法不公問題,繼續把查辦行政執法人員和司法人員貪贓枉法、徇私舞弊、濫用職權的犯罪案件,以及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利用職權實施的“侵權”犯罪案件放到突出位置,抓出更大的成效。
高檢院要求,要結合改革發展的實際,深入查辦金融、房地產、建設工程招投標、經營性土地使用權出讓、物資采購和產權交易等領域和環節的職務犯罪案件。在集中力量查辦大案要案的同時,對發生在基層、發生在群眾身邊、影響惡劣的案件和嚴重損害人民群眾切身利益的案件,也要嚴肅查辦。
同時,要進一步深化預防職務犯罪工作。高檢院指出,要認真貫徹教育、制度、監督并重的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的要求,立足檢察職能,繼續加強預防職務犯罪工作,深化重點行業和領域系統預防、重點建設項目專項預防和發案單位個案預防。配合有關部門,探索在建筑等行業推行廉潔準入制度,把預防措施落到實處。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