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12月24日電 隨著中國立法數量的加大,法律內容的擴展,以及法律與社會關系的日漸復雜,中國的法律沖突也不斷加劇,由此引起認識上的混亂,給法律適用帶來困難!秾W習時報》就此刊發文章指出,要推動違憲審查機制的建立。
今年10月1日開始實施的新的《婚姻登記條例》不再要求必須婚檢,但此前的《母嬰保健法》卻又規定“男女雙方在結婚登記時,應當持有婚前醫學檢查證明或醫學鑒定證明”,于是圍繞申領結婚證要不要醫學證明從理論到實踐引出了兩種截然不同的意見和做法。
社會輿論紛紛質問:誰來為撞車的法律埋單?到底該聽誰的?
文章說,必須在立法技術上下功夫,在修改法律時要注意配套,解釋法律時要注意協調,要嚴格執行下位法不得超越上位法的規則,提高立法質量。
文章認為,還應逐步建立起科學的法律沖突解決機制。第一步是發揮好全國人大常委會的解釋權,統帥其他法律解釋,并就相關的法律沖突在解釋范圍內作出協調和答復;第二步就是要加強法規的審查撤消工作。第三步,要在現有《立法法》所確立的法規審查撤消制度的基礎上,推動違憲審查機制的建立,真正樹立起憲法的核心權威,使一切違憲的法律都能歸于無效。(劉仁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