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十二月二十七日電(記者齊彬)十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六次會議今天通過決定,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二次會議將于二00四年三月五日在北京召開。
根據建議,十屆全國人大二次會議的主要議程包括:聽取和審議政府工作報告;審查和批準二00三年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執行情況的報告及二00四年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審查二00三年中央和地方預算執行情況的報告及二00四年中央和地方預算草案,批準二00三中央預算執行情況的報告及二00四年中央預算;聽取和審議全國人大常委會工作報告、最高人民法院工作報告、最高人民檢察院工作報告。
此外,這次會議還將審議《全國人大常委會關于提請審議<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修正案(草案)>的議案》。(完)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召開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二次會議的決定
(2003年12月27日通過)
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六次會議決定:中華人民共和國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二次會議于2004年3月5日在北京召開。建議會議的主要議程是:聽取和審議政府工作報告;審查和批準2003年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執行情況的報告及2004年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審查2003年中央和地方預算執行情況的報告及2004年中央和地方預算草案,批準2003年中央預算執行情況的報告及2004年中央預算;審議《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提請審議〈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修正案(草案)〉的議案》;聽取和審議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工作報告、最高人民法院工作報告、最高人民檢察院工作報告。(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