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1月6日電 據大河報報道,鄭州大學昨天上午出現了一則“租女友”的廣告,發(fā)布廣告者打算租個女友回家過年,并承諾不發(fā)生關系。
“租女友”廣告如下:“親愛的師姐師妹,你們好!因為本人沒有女友,每年回家過年老爹老媽必是嘮叨準備了一籮筐,今年欲租個女友回家過年,期限三天。本人形象良好,在商場打拼多年。年關將至,年屆32,才發(fā)覺身臨尷尬之境,覓一位名義上的女友回家過年問好。時間為大年三十,正月初一、初二,報酬面議。鄭重承諾:不發(fā)生關系,為您保密。”
廣告中還附有手機號碼,并注明“如果線路忙,請重撥”的字樣。
租女友者稱,他現是鄭州某裝修公司的總經理,在鄭州奮斗了多年,事業(yè)上小有成就,因平時工作忙,在婚姻大事上錯過了許多機會,32歲還是單身一人。眼看春節(jié)要到了,父母又催促他早點帶個女友回家過年,但短期內哪里能夠找個合適的女友呢?無奈之下,他想出了“租女友”的辦法,決定在春節(jié)前尋找一位“替身女友”,給她發(fā)加班工資,只需要她和他一起回家過年。他還表示:“如果感覺不錯,‘弄假成真’更是求之不得。”
一名大四的女生認為這樣做是對父母的不負責任。另一名女生則認為,如果一天1000元的話,還是可以考慮的,但大過年的,跑到別人家去,說不定還要當著他父母的面表現得親密一點,確實有點不舒服,而且,這人也不知道是干什么的,不是拐賣婦女的吧?而更多的人覺得這純屬炒作。(李春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