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艷芳的生命劇本,比她演過的劇本更富戲劇性。她的戲如人生,她的人生卻比戲更戲劇化。她在40年的生命中,展現戲劇與現實之間巨大的張力。戲外有戲,戲中有戲,最后以公開的死亡宣告,一步步走向高潮,留下光彩中不滅的傳奇。
如果2003年香港娛樂圈有什么中心事件的話,那就是死亡。張國榮在4月1日的死亡一躍所引起的震撼,到今日依然余波蕩漾。他的好友梅艷芳在2003年結束前兩日的逝世,使過去一年蜚短流長、無聊瑣碎的香港娛樂新聞,一下子有了一個一以貫之、但沉重得連最好的創作人都無法把握的主題——死亡。
梅艷芳之死充滿戲劇色彩,不僅因為她本人是一顆光芒四射的明星,更由于其過程緊湊如一套首尾呼應、結構嚴謹的電影,并在向公眾張揚、傳媒廣泛報道的情況下進行。
這清晰可辨的敘事模式,隨著9月初梅艷芳在群星伴月的記者會中公開自己的病情,并發表要戰勝病魔的豪語展開;其后,她于11月舉行一連8場演唱會,及于演唱會后到日本拍攝廣告,便是她坐言起行、對病魔實行的挑戰;到12月30日凌晨傳來她的死訊,前后不足4個月。當中沒有拖泥帶水,沒有糾纏不清,十足是高度濃縮的戲劇。
梅艷芳由發病到逝世的過程中的相對公開、透明,與張國榮之死的神秘、突然和令人措手不及,恰成強烈的對比。倘若張國榮選擇結束自己生命的方式,反映了他要為自己保留最后一點隱私的決心;梅艷芳選擇在記者會公布自己的病情,便反映了她對傳媒要報道真相的堅持。
只有真正勇敢的人才有講真相的勇氣。如果梅艷芳最后成為一個香港娛樂圈幾乎是絕無僅有的勇氣的象征,那不是因為她在電影或舞臺上的演出,而是因為她在現實生活中的表現。
對很多人來說,梅艷芳最動人的一次“演出”,是她以香港演藝人協會會長的身份,就女星裸照事件在記者會上譴責娛樂傳媒新聞道德的墮落。這挺身而出、不向惡勢力屈服的道德勇氣,以及不肯視若無睹、同流合污的填膺義憤,使社會地位一向不高的香港演藝界占據了道德的高地。這絕對是演藝界也是梅艷芳本人的光輝時刻。
在這重意義上,張國榮的死是一首詩,因為它是個性的表現;而梅艷芳的死卻是有情有義的演義。她要盡責(堅持要完成一切手頭上的工作)、盡忠(堅持要在死前見摯友的最后一面)。一個演員的演技再好,在舞臺上的表現再出色,他感動的也只是觀眾;但唯有生命才可以改變生命。
來源:《亞洲周刊》 作者:林沛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