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福建省安溪縣的紀檢、監察和司法部門聯手查處了一起受賄案:該縣人稱“三十六米大街”拆遷辦公室的6名干部,因涉嫌分別接受承包商數千元至數萬元的“紅包”,主要責任人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相關人員正接受黨紀、政紀的處分。
案發福州源自安溪
2003年10月的一天,福建省煤炭科研所負責對外承包基建項目的工程師陳志敏,在妻子的勸說和陪同下,走進當地的檢察院反貪局自首,爆出了一條令安溪人震驚的新聞———
2000年,正值安溪縣的舊城改造進入高峰階段,“三十六米大街”改建工程遇上了難題:商品房背靠的數十米高的山坡屢屢發生“溜方”。陳志敏所在的省煤炭科研所以雄厚的技術力量競投中標,作為科研所對外承包基建項目負責人的工程師陳志敏,來到安溪承接這個“棘手工程”。
經過近一年的攻關和施工,工程順利驗收。陳志敏向安溪方面提出了分批匯款的方式提取工程款。其中一筆29萬元的款項被他擅自截留,作為自己的“運作費用”。陳志敏分別分批向拆遷辦的6名負責人、工作人員“贈送”了從5000元至4萬元不等的“紅包”。
陳志敏的交代引起了福州反貪部門的重視,當即向安溪的紀檢、反貪部門反饋了陳志敏的行賄案情。當年11月,安溪紀檢、司法機關快速偵查,案件真相大白,6名干部先后落網。
“二奶”反目經理自首
“三十六米大街”拆遷辦6干部受賄案源自陳志敏的“二奶”。
涉嫌受賄的2名干部向記者敘述了案件發生的經過。受過高等教育的陳志敏幾年前擔任了省煤炭科研所對外承包基建項目的經理。為了承攬業務,他勤于奔波,頗有成績,腰包也隨之鼓了起來。
“富貴思淫欲”,與一些暴發戶一樣,這個有婦之夫常出入于燈紅酒綠的“世界”,結識了頗有姿色的女青年王麗(化名),很快便“暗度陳倉”,不久就非法同居。王麗成了陳志敏的“二奶”。
2000年,陳志敏到安溪負責“三十六米大街”擋土墻的承建工作,王麗隨行,并協管財務,“掌握”了陳志敏的“經濟命脈”。工程完工不久,陳志敏提取了29萬元的工程款,為王麗在福州購買了一套二室一廳的住房,用8萬多元余款給安溪拆遷辦的人員送“紅包”。
“二奶”的欲望無止境。不久,王麗向陳志敏索要購買商品房的余款無果,即與陳志敏反目,以“要把賬本端給單位”、“向檢察院舉報”相要挾。陳志敏惶惶不可終日。
他的一系列舉止被妻子發現,終于弄清了真相。在妻子的勸說之下,被王麗逼得走投無路的陳志敏走進了當地反貪局,交代了他的犯罪過程,拖出了安溪“三十六米大街”拆遷辦的6名“意志薄弱者”。
建了“土墻”毀了“廉墻”
根據安溪縣紀檢、司法部門的偵查,陳志敏的行賄手段可謂“五花八門”。為了擋土墻工程能“順利驗收”,他采取了被人稱之為“重點突破”、“天女散花”、“溫情出擊”的種種辦法,把拆遷辦的干部一個個拉下水。
擔任“拆遷辦”負責人的劉某,平時工作負責,被人稱為“鐵面無私的硬漢”,陳志敏就用“補貼費用”的借口,分幾次給他送上了4萬元的“承包工程活動經費”;負責工程質量監督、工程預算的2名干部,則采用“補貼餐費”的借口給他們各“奉送”了5000元到6000元“紅包”。而給拆遷辦辦公室主任李某的1.7萬元“紅包”,則是以“讓辦公室人員改善生活”為由,而被李某私吞。
被認定接收陳志敏6000元“紅包”的工作人員陳某講述,陳志敏第一次給他送500元錢時對他說,“聯系工作要常打手機”,“打手機是要交錢的”,“紅包”便是“手機費”。繼而給他的幾次數額相等的“紅包”,都說是“手機費補貼”或給他生病的妻子、女兒“買水果的”。這名干部終于在“手機補貼”、“水果費”的誘惑下“落馬”。
“二奶”牽出了6名貪官,當地干部群眾痛心疾首:“錢權交易”已經使一批又一批的干部葬送了本該是“陽光燦爛”的前程,給黨的事業造成了巨大的損失,如今,“紅包”又在侵蝕我們的隊伍,防微杜漸不能成為一句空話啊!(來源:泉州晚報 記者陳文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