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1月13日電 十六大以來,中國共產黨反腐敗的法制化進程明顯加快。據《瞭望》周刊報道,中共要在2010年前建立起能夠適應新時期黨的建設和全面建設小康社會需要的中國特色的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法規制度體系。這個體系大致包括三大法律制度規范、十個法規制度門類。
報道從四方面說明中共正加快把反腐敗納入法制化軌道:一是加緊制定并頒發了《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試行)》;二是加緊修改并頒發了《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三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廉政法》正在中央紀委主持下緊鑼密鼓地進行調研起草,各省(市、自治區)紀委已配合中央紀委法規室完成了課題調研和所分配的章節初稿的起草任務;四是中央紀委召開了一次高規格的全國紀檢監察法規工作會議。
在全國紀檢監察法規工作會議中,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書記吳官正講話時強調“要把反腐敗工作中一些成熱的經驗不斷上升為法規制度,有的還要通過一定的程序制定為國家法律,把法規制度建設貫穿于反腐倡廉工作的各個環節”,“黨對反腐敗工作的領導,關鍵是黨委要在反腐敗重大政策和法律法規的提出和制定方面發揮主導作用,在處理重大問題方面發揮協調作用。”他并要求“各級黨委、紀委要把法規制度建設列入重要議事日程,納入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的總體部署中認真研究。要善于提出重大政策措施,善于通過法制來懲治和預防腐敗”。
中央紀委副書記夏贊忠所作的工作報告介紹說,未來中國特色的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法規制度體系。大致包括三大法律制度規范:關于廉政建設和反腐敗的國家法律法規及其他法律法規中關于廉政建設和反腐敗的規范;關于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的黨內法規及其他黨內法規中關于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的規范;從中央到基層的黨的組織、行政機關和其他單位制定的關于反腐倡廉的制度規范。
這個體系大致有十個法規制度門類:
1、黨風廉政和反腐敗法規制度總類,如:《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試行)》、《關于實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的規定》、《行政監察法》等;
2、黨員領導干部廉潔自律工作和其他行為規范方面的法規制度;
3、查辦違犯黨紀政紀案件及其他工作程序方面的法規制度;
4、處理違犯黨紀政紀的黨員和國家公務員方面的法規制度;
5、糾正部門和行業不正之風工作方面的法規制度;
6、監督制約和從源頭上預防、治理腐敗工作方面的法規制度;
7、反腐倡廉宣傳教育工作方面的法規制度;
8、紀檢監察職能、組織機構建設、內部監督方面的法規制度;
9、與國(境)外有關機構進行反腐敗協作方面的法規制度以及根據有關國際公約起草制定的國內法規制度;
10、中央和國家機關各部門以及地方各級黨的組織、行政機關的有關法規制度。(作者:李一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