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一月十五日電(記者 劉長忠)中國農業部和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今晚發布公告防止從日本傳入高致病性禽流感。
二00四年一月十二日,日本農林水產省向世界動物衛生組織(OIE)緊急通報,在其境內發生高致病性禽流感(病毒亞型為H5)。
公告稱,為防止該病傳入中國,保護中國畜牧業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境動植物檢疫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禁止直接或間接從日本輸入禽鳥及其產品;已運抵口岸的一律作退回或銷毀處理。
——禁止郵寄或旅客攜帶來自日本的禽鳥及其產品進境。一經發現,一律作退回或銷毀處理。
——對途經中國或在中國停留的國際航行船舶、飛機和火車等運輸工具,如發現有來自日本的禽鳥及其產品,一律作封存處理;其交通員工自養自用的禽鳥,必須裝入完好的籠具中;其廢棄物、泔水等,一律在出入境檢驗檢疫機構的監督下作無害化處理,不得擅自拋棄。
——對海關、邊防等部門截獲的走私入境的來自日本的禽鳥及其產品,一律在出入境檢驗檢疫機構的監督下作銷毀處理。
——凡違反上述規定者,由出入境檢驗檢疫機構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境動植物檢疫法》有關規定處理。
——各出入境檢驗檢疫機構、各級動物防疫監督機構要分別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境動植物檢疫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動物防疫法》的有關規定,密切配合,做好檢疫、防疫和監督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