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1月16日電 據荊楚在線-湖北日報報道:記者昨日從武漢市中級人民法院獲悉,美國某公司賠償三峽工地傷亡民工的99萬美元,已于14日送到相關民工及家屬手中。
2000年9月,長江三峽大壩工地上,一巨型塔帶機倒塌,正在該機上檢修作業的30名工人從19.6米的高處墜落,造成包括地面施工人員在內的3人死亡、30人傷殘。該巨型塔帶機由美國某公司制造,受害者以產品存在質量缺陷為由,于去年3月向武漢市中院提起人身損害賠償訴訟,要求賠償經濟、精神損失共計人民幣3000余萬元。
由于中國對涉外產品質量侵權賠付標準沒有專門立法,如按國內現行賠償標準處理該案,在最發達國家的美國公司與發展中國家中國的民工之間,不能體現公平。承辦此案的市中院知識產權國際貿易庭的法官,為此展開了艱苦細致的調查和協調,5次輾轉北京、上海、宜昌等地,走訪原外經貿部、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國家勞動鑒定委員會等40余家單位和個人,主持庭前證據交換、意見協調、案件調解等會談8次。美國公司曾對是否接受中國法院的調解心存顧慮,承辦法官于是赴上海與美國公司人員直接交換意見,終于使其接受中國法院的調解意見。去年10月9日,當事雙方自主平等地簽訂了和解協議。前天到位的99萬美元,是首期賠償款。
據了解,三峽工地33位受害者所獲得的賠償,大大高于目前國內人身傷亡賠償標準。(記者小南、通訊員涂莉、付劍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