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2月2日電 據上海證券報報道,今天是首批保薦代表人“選拔”考試開始報名的日子。
針對證券公司及從業人員提出的有關問題,中國證監會發行監管部有關負責人就首次保薦代表人勝任能力考試有關問題回答了記者的提問。
記者:《關于實施〈證券發行上市保薦制度暫行辦法〉有關事項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規定,報名參加首次保薦代表人勝任能力考試的人員需具備三年或五年以上投資銀行業務經歷,請問這種時間如何認定?
答:投資銀行業務經歷是指累計從事投資銀行業務的時間,由申報機構據實確認。投資銀行業務經歷時間應以2004年2月1日為截止日計算,其中時間單位“年”是指十二個月。
記者:《通知》規定的“一個項目應只認定兩名參與人員,其中包括一名項目負責人”,請問如何理解?
答:項目參與人員應由主承銷商在公開發行募集文件列名的人員中據實認定。公開發行募集文件載明了項目負責人的,主承銷商只可另外認定一名參與人員。公開發行募集文件未載明項目負責人的,主承銷商可認定兩名參與人員,其中包括一名項目負責人。
記者:《通知》規定的主承銷項目是指哪些項目?
答:《通知》規定的主承銷項目是指截止2004年2月1日通過股票發行審核委員會審核的境內外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包括歷史遺留問題公司股票上市)、上市公司發行新股或可轉換公司債券的主承銷項目,但該主承銷項目受到中國證監會行政處罰、發行人證券上市當年即虧損的除外。
記者:尚未取得通道的“比照綜合類證券公司”是否可以作為申報機構推薦投資銀行從業人員報名參加首次保薦代表人勝任能力考試?如何辦理?
答:截止到報名終止日,尚未取得主承銷商資格的“比照綜合類證券公司”,可根據《通知》的精神,推薦有關人員報名參加首次保薦代表人勝任能力考試。尚未取得通道但已取得主承銷商資格的“比照綜合類證券公司”,還可以比照具有兩個推薦通道的證券公司推薦有關負責人報名參加考試。
記者:本次考試的重點是什么?
答:根據中國證監會委托中國證券業協會發布的通知,本次考試科目包括證券知識綜合考試和投資銀行業務專業考試兩門。其中,證券知識綜合考試內容主要包括證券、金融、財務會計、法律等方面的基本知識。投資銀行業務專業考試主要包括保薦制度、發行人的改制重組與輔導、信息披露、財務分析、風險識別、價值判斷、發行承銷以及上市公司規范運作等方面的內容。
本次考試重在測試報考人對證券公開發行和上市相關法律、法規以及有關規范性文件的理解和運用能力;對投資銀行業務有關的金融(證券)及財務會計等方面的綜合分析判斷能力;從事投資銀行業務必備的判斷和決策能力等。
記者:本次考試涉及的主要法律、法規及規范性文件有哪些?
答:本次考試主要涉及與證券發行上市有關的法律、法規及規范性文件。具體內容請參閱《首次保薦代表人勝任能力考試內容涉及的主要法律、法規及規范性文件一覽表》。
記者:本次考試是否有參閱資料,主要有哪些?
答:報考人準備本次考試,可參閱下列資料:(1)《領導干部證券知識讀本》,周正慶主編;(2)《領導干部金融知識讀本》,戴相龍主編;(3)《公開發行證券審核工作手冊》(中國證監會發行監管部主編,經濟科學出版社2004年1月版);(4)證券從業資格考試統編教材:《證券市場基礎知識》、《證券發行與承銷》、《證券投資分析》、《證券交易》、《證券投資基金》;(5)注冊會計師全國統一考試指定輔導教材:《會計》、《財務成本管理》。
記者:考試命題和閱卷將采用何種方式?
答:考試采取閉卷、筆試方式,命題可包括判斷選擇(單項選擇或多項選擇、是非判斷)、關鍵內容填空、問題回答以及案例分析(計算)等。為保證考試成績評判的客觀公平,試卷將采取標準問答方式和答題卡,并采用計算機統一閱卷的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