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2月3日電 據天津《每日新報》報道,天津“禽獸父親涉嫌強暴、虐待繼女案”,已于日前部分審理終結。法院經開庭審理后認為,被告人朱某某犯強奸罪,一審依法判處其有期徒刑15年,剝奪政治權利3年。
天津靜海縣人民檢察院在起訴書中認為,2003年初,被告人朱某某與妻子結婚,被害人輝輝(8歲,化名)隨母親來到朱某某家中。朱某某因瑣事對輝輝產生不滿,獸性大發的朱某某趁妻子上夜班之際,對輝輝強暴三次。
檢察機關認為,被告人朱某某趁妻子不在家,以暴力和脅迫手段,三次奸淫未滿14歲幼女的行為,屬于奸淫幼女,且系即遂,情節惡劣,應以強奸罪追究刑事責任。
法院對此案經過不公開審理,于日前對檢察機關指控的被告人朱某某涉嫌強奸幼女的犯罪事實進行了宣判,以強奸罪依法判處朱某某有期徒刑15年,剝奪政治權利3年。
另據了解,關于被害人自己提起訴訟的被告人朱某某涉嫌虐待的犯罪事實,法院正在審理當中,判決結果將擇日宣判。(宮偉車加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