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2月8日電 據(jù)大公報報道﹕應亞太法律協(xié)會邀請﹐中國政法大學原校長江平教授昨日出席本港的“依法治國─中國大陸立法的最新發(fā)展”講座。江教授表示﹐國內法律制度經過二十多年的發(fā)展﹐已建立了一個以憲法為指導﹐分為六個法律部門(即民商法﹑經濟法和社會法﹑行政法﹑司法法和刑法)的基本框架。隨著國內市場經濟發(fā)展日趨成熟﹐中國加入世界貿易組織后﹐法制將進一步與國際接軌﹐以法律保護人身自由和私有財產﹐增進合同效率等課題已提到立法議程。
人大監(jiān)督制定“民法典”
江教授表示﹐第十屆人大的立法任務是相當繁重的。首先﹐是制定民法典。已起草的民法典草案共有一千二百多條﹐包括總則﹑物權法﹑合同法﹑人權法和婚姻法等。其中物權法比較成熟﹐估計于二零零四年出臺﹐可加強公民財產權利的法律保護。
在經濟體制改革方面﹐正在起草的國有資產法﹐依照保障投資者權利的原則﹐把國有企業(yè)改革納入公司法的軌道﹐以法律手段進行體制改革。
在中國加入世貿后﹐為了保護公平競爭﹐有必要在不正當競爭手法與反傾銷法的基礎上﹐制定反柯斷法。
法律手段促進國企改革
另外﹐在深化經濟體制改革的過程中﹐對沒有效益的企業(yè)進行破產是必須的。現(xiàn)行的破產法是一九八六年制定的。新的破產法草案遲遲未能出臺﹐江教授認為﹐主要是須與社會保障法配合﹐保障下崗工作的基本生活﹐才能保障社會安定。
行政法方面﹐江教授說﹐隨著中國加入世貿組織﹐增加了司法審查。外商若認為中國各級政府的抽象性外貿行為違反了世貿規(guī)定﹐便可以向各級法院提出上訴﹐這和以前法院只處理實際行為大不相同。
司法法方面﹐江教授說﹐內地司法并不像美國三司獨立﹐而是由人大監(jiān)督。過往由于地方主義等種種原因﹐一些法院出現(xiàn)不公正的情況﹐故人大一直有意加強監(jiān)督法院﹐但這樣會相對地削弱了法院的權力﹐故上述問題至今都未有解決。
亞太法律協(xié)會是由本港法律界人士于零一年組成的一個法律界團體﹐以本港為基地﹐旨在促進亞州各地法律學者交流法律意見。凡是法律界人士﹐如法官﹑律師和法律系學生等﹐都可以申請加入?yún)f(xié)會。(記者戴慶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