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上海二月九日電(記者孔彥)上海作為中國首個社會誠信體系建設綜合試點城市,個人信用已逐漸成為市民工作、生活中的熱點話題。今日,新組建的上海市征信管理辦公室將目前整個上海信用體系的運轉情況,以及新近頒布的《上海市個人信用征信管理試行辦法》,通過新聞媒體公之于眾。
據上海市信息化委員會秘書長周衛東介紹,上海個人信用征信始于一九九九年,至二○○三年底,已有超過三百六十萬人的信用記錄進入了信息庫,對外提供的個人信用報告累計也超過了一百四十萬份。
在個人信用業務飛速增長的同時,與之相關的法規卻顯得十分滯后。在《辦法》頒布之前,信息采集行為與個人隱私保護之間的矛盾日益突出;征信機構的信息采集缺乏法律依據,難以保證信息真實;對于信用產品的使用和披露,也亟待規范。
為此,今年二月,上海以政府令的形式,出臺了《上海市個人信用征信管理試行辦法》,為上海市民的個人信用提供了法律上的依據和保護。正如在國外一樣,個人的信用記錄,不但關系到銀行是否愿意貸款,更關系到商務往來、生活消費,以及事業上的發展。
正因為個人信用如此重要,對它的采集和管理更必須謹慎對待。目前,中國征信行業還處于特許經營階段。雖然許多國際知名信用評定公司早已進入中國,并開始了它們的業務活動,但其主要業務還是針對企業信用進行評估。對于個人業務,本地的上海資信有限公司正在從事這方面的工作。
上海資信有限公司總經理陳志國認為,《辦法》賦予了征信機構的合法地位,使它們從“半公開”的生存狀態轉為“浮出水面”。征信機構既有強制采集信息的權力,也必須擔負相應的法律責任,有了如此責權相符的地位,對于信用信息產業鏈條的建立,無疑是提供了一個健康的發育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