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2月10日電 檢察日報報道,在江西德興只要提起吳祖國這個名字,幾乎沒有人不知道,一是因為他的酒量特大;二是他喜歡吃花酒,只要有女人相伴,他就顯得特別豪爽;三是他喜歡錢財,只要你送錢給他,沒有辦不到的事,他也在3年內就收受賄賂28.4萬元。2003年11月17日,吳祖國因犯受賄罪被上饒市中級法院一審判處有期徒刑十一年。
因為有權 他是眾人巴結的對象
2000年12月,吳祖國被任命為德興市委書記。權傾一方的他,不管是政府、政協、人大抑或是其他部門的事,都喜歡插手干預,因此,德興市很多科級干部都想巴結他。
2001年底,德興市公安局調整干部,時任局長的邵亞軍向吳祖國匯報了情況,并請他給予支持。后吳祖國在2002年的書記辦公會上,同意了公安局的部分干部調整安排。2002年2月,邵亞軍得知公安局長要進常委,即找到了吳祖國,要他關心此事。隨后,在與當時的德興市委組織部長醞釀縣級后備干部人選時,吳祖國交待組織部長要考慮公安局的人選。最終在2002年3月,邵亞軍被列為縣級后備干部。吳祖國為此得到了4萬元的“好處費”。
在德興,只要你有錢,想當官不是件難事。原任德興市繞二鎮鎮長的胡某,當地群眾對她的評價是工作平庸。可她的仕途卻一帆風順,而這一切都是在吳祖國到德興后才開始改變的。吳祖國到任后不久,胡某就提著禮金拜訪了吳祖國。2001年底,德興市開始調整鄉鎮領導班子,胡某認為在農村工作很辛苦又沒有多少油水可撈,就想借此機會調進市直單位。2002年春節前的一天,胡某來到吳祖國的辦公室,告辭時拿出一個裝有2萬元現金的信封放在辦公桌上,吳祖國假意推辭一番就收下了這份禮金。2002年初,吳祖國與副書記和組織部長醞釀換屆人選名單時,對手下兩位一錘定音地說:“胡某工作能力強,我想讓她到土管局當局長。”同年3月,在書記辦公會、常委會上,吳祖國又極力推薦胡某任土管局局長,最后決議通過。為表示對其任職的感謝,胡某又送給吳祖國2000元。
想包工程 沒他點頭辦不到
吳祖國斂財的另一條途徑是極力插手全市的各項工程。德興市一位建筑經理說,在德興要想包大一點的工程,沒有吳祖國的點頭是很難辦到的,因為吳祖國與幾位建筑老板關系很“鐵”,一般人很難插手。
2002年初,德興市康德房屋開發有限公司承建了德興市“濱河大道”市政工程。為了得到吳祖國的照顧,2002年春節前的一天晚上,該公司法人代表鄭志康請吳祖國等人吃飯,席間,吳接受了鄭奉上的賄金。5月,鄭志康為方便施工,提出封閉施工的要求,吳祖國即指示交通部門、城建部門負責實行封閉施工,這給德興市民和過往車輛造成了很大的不便。鄭志康為了進一步與吳祖國搞好關系,聯絡“感情”,以便得到吳的更大支持和關照,又送了一幅貴重的名畫給吳祖國;還陪同吳祖國專程到景德鎮為吳的兒子遷居新房購買瓷器等物品。在這期間,吳祖國表示今后德興市的“世紀大道”和市政府大樓工程都可以給鄭志康承建。有了這一承諾,鄭志康更加緊了對吳祖國的攻勢。
2002年12月,為使“濱河大道”工程能盡快驗收,以及能得到吳祖國許諾的兩項工程的承建,鄭志康在公司的財務上借支10萬元,用報紙包扎,裝在黑色的塑料袋里,來到上饒市帶湖路吳祖國兒子的新房,將裝有10萬元現金的塑料袋放在門旁的墻邊,坐了一會兒即離去。2003年春節后的一個晚上,鄭志康又從公司財務上借支5萬元,用報紙包扎,與煙、酒等禮品同裝在塑料袋里,再次來到吳祖國兒子的家中,將塑料袋放在門旁的墻邊,與吳祖國聊了一會兒后離去。
除此之外,吳祖國還收受了德興市“獅牌水泥有限公司”原董事長廣豐老鄉徐銘的8萬元現金。
“手莫伸,伸手必被捉。”吳祖國受賄案又是一個“多行不義必自斃”的有力證明。該案為掌權者再一次敲響了警鐘:慎用手中的權力!(毛錦川、艾世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