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2月12日電(記者趙建華)中國國家旅游局與歐盟今天在北京簽訂了《關于中國旅游團隊赴歐洲共同體旅游簽證及相關事宜的諒解備忘錄》,為中國公民赴歐洲旅行提供了便利。
《諒解備忘錄》適用于目前歐盟15個成員國中國的12個“申根”協定國,分別為:奧地利、比利時、芬蘭、法國、德國、希臘、荷蘭、意大利、盧森堡、葡萄牙、西班牙及瑞典。
愛爾蘭、丹麥及英國沒有加入該協議,據歐盟官員介紹,目前三國正在與中國國家旅游局通過談判達成類似的協議。
根據該協定:中國旅游者通過指定的旅行社申請前往被中國授予旅游目的國資格的12個歐盟成員國時,將享受到旅游簽證便利,協議同時還包括了允許簽證過期的中國公民回國的規定。
據悉,該協定是中國迄今為止對外簽署的最大規模的“旅游目的地國地位”協議,預計在今年5月1日開始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