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2月12日電 據國家外匯管理局官方網站消息,全國外匯管理工作會議日前在北京召開。會議總結了去年外匯管理工作的基本情況,分析了當前的經濟金融和外匯形勢,部署了今后一段時期外匯管理工作的主要任務。
會議指出,2004年國內外經濟形勢總體向好,對外經貿有望繼續平穩增長。但是國內外經濟發展都存在著不確定性,國際收支管理面臨著新的更大挑戰。為配合國家宏觀經濟政策實施,推動經濟持續、快速、協調、健康發展,今年外匯管理工作要以十六大和十六屆三中全會精神為指導,以促進國際收支平衡為目標,進一步便利對外貿易和投資活動,加強對短期資金流入和結匯的管理,穩步推進資本項目可兌換,完善人民幣匯率形成機制,充分利用“兩個市場、兩種資源”,促進國內發展和對外開放邁上新的臺階。按照這一總體要求,今年將著重做好以下幾個方面的工作。
第一,繼續推進貿易和投資便利化,提高對外開放水平。一是繼續簡化進出口核銷手續,研究解決對臺貿易、華僑貿易等特殊貿易方式的外匯管理問題;改進服務貿易外匯管理,規范承包工程、中外合作辦學等項目的外匯管理,支持民營企業商務出境用匯。二是深化經常項目外匯賬戶改革,適度提高境內機構保留經常項目外匯收入的限額。三是有選擇地拓寬資本流出渠道。加強對境外投資管理政策的協調,鼓勵有實力的企業開展跨國經營。
第二,加強資金流入和結匯管理,有效控制短期資本流入流出。完善對貿易融資的監管,統一中外資銀行外債和外匯貸款管理政策,嚴格控制短期外債,加強對境外機構資金和境外上市募集資金的管理,完善外商投資企業資本金結匯管理,加強對個人外匯資金流入流出、出口和外商直接投資收匯和結匯的監管。
第三,加強金融機構外匯監管,規范金融機構外匯業務經營行為。完善銀行結售匯監管制度,研究拓展保險公司外匯資金運用渠道,會同有關部門,規范證券公司、信托投資公司、財務公司、金融租賃公司的外匯管理。
第四,堅持標本兼治,整頓和規范外匯市場秩序。做好外匯指定銀行收匯、結匯專項檢查的收尾和后續工作,開展專項調研和延伸檢查,對違規問題進行處罰。研究將非銀行金融機構納入大額和可疑外匯資金交易報告體系。繼續加大對外匯領域違法犯罪活動的打擊力度,穩步推進外匯市場信用體系建設。
第五,積極培育銀行間外匯市場,完善人民幣匯率形成機制。擴大銀行結售匯周轉頭寸浮動區間,適當增加銀行制定掛牌價格的權限;規范遠期結售匯業務,開展掉期等金融產品的研究和設計,嘗試建立外匯市場做市商制度,增加金融機構和企業在銀行間市場發行外匯債券的規模和數量。完善人民幣匯率形成機制,保持人民幣匯率在合理均衡水平上的基本穩定。
第六,加快行政許可制度改革,繼續推進外匯管理職能調整。全面貫徹實施《行政許可法》,按照《行政許可法》規定,全面清理外匯管理行政許可項目及其相應法律依據,完成第三批行政許可項目的清理和取消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