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2月12日電 經最高人民法院核準,安徽省原副省長王懷忠12日被執行死刑。這是繼胡長清、成克杰之后,我國改革開放以來第三個被處以極刑的省部級以上腐敗高官。
官方媒體新華網就此發表的評論說,罪當其死就必須處以極刑。王懷忠案的查處,充分反映了黨中央繼續深入開展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的決心和力量。
王懷忠不僅先后16次非法收受賄賂達人民幣230萬元、澳幣1萬元,而且4次主動尋找“糖彈”吞吃,成為利用權力去“攔路搶劫”的“江洋大盜”,僅一次就高達200萬元。而且,他最大的一筆索賄,竟然是為了“擺平”、干擾中央有關機關對其問題的查處,手段之卑鄙,性質之惡劣,影響之極壞,堪稱空前。
王懷忠給國家和地方造成巨大損失。他直接干預土地的批租出讓,造成國有土地資產流失達億元之巨;他虛報浮夸的一系列所謂“政績工程”,完全出于加官晉爵的目的,違背經濟規律,勞民傷財,使本來就不發達的當地經濟雪上加霜。
王懷忠帶壞了一批干部。在他任職期間,當地造假、虛夸、阿諛奉承之風盛行,思想亂了,人心散了,風氣壞了。在王懷忠那里,報喜得喜,報憂得憂;實報者當眾受辱,虛報者提拔重用。王懷忠案發后,相繼有一部分干部因腐敗問題受到查處,成為涉及幾位縣級“一把手”的腐敗群案。黨和政府的形象因此受到極大損害。
文章評論指出,王懷忠是披著共產黨員的外衣,掛著黨的高級領導干部招牌的腐敗分子。這種人不嚴懲不足以平民憤,不嚴懲不足以平黨憤,不嚴懲不利于維護黨的形象。
文章說,共產黨不允許有任何特殊黨員,不允許任何人有超越憲法、法律的權力,罪當其死就必須處以極刑。唯有如此,才能純潔黨的組織,保持黨的先進性,提高黨的戰斗力。
胡錦濤總書記不久前在中央紀委第三次全體會議上指出,推進反腐倡廉工作,要繼續堅持標本兼治、懲防并舉;必須繼續嚴肅查處違紀違法案件,特別是要堅決查處大案要案;對腐敗分子,發現一個就要堅決查處一個,絕不能姑息,絕不能手軟。王懷忠案的查處,充分反映了黨中央大力弘揚求真務實精神,大興求真務實之風,繼續深入開展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的決心和力量。
事實證明,腐敗破壞生產力,瓦解凝聚力,削弱戰斗力;腐敗不除,改革難行,發展難促,穩定難求。面對又一位倒下的副省級高官,每一位官員都應該認真貫徹落實“為民、務實、清廉”的要求,堅決反對形式主義、官僚主義,樹立科學的發展觀和正確的政績觀,艱苦奮斗、廉潔奉公,把最廣大人民的利益作為一切工作的出發點、立足點。(田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