備受社會各界高度關注的邵陽市新寧縣高三女學生莫玉萍死亡一案,經報道后,引起了公安部、湖南省有關領導的高度關注。公安部、省公安廳有關領導作出批示后,省公安廳及當地政法機關派出高規格調查組展開了詳細調查并有了定論:莫玉萍系酒后墜車死亡,具體死因為閉合性重度顱腦損傷;莫在墜車后曾被犯罪嫌疑人張捷帶到當地一家旅社內強暴。昨日,湖南省公安廳有關負責人向《瀟湘晨報》詳細披露了此案相關細節。
墜車前喝了一瓶半啤酒
去年9月24日,新寧縣19歲高三女學生莫玉萍因腦受傷在該縣人民醫院因搶救無效死亡。在莫受傷前幾小時里,與她一起的該縣交通局公路管理所職工張捷因涉嫌強奸,隨即被當地公安機關刑事拘留。因張父任該縣公安局治安大隊副大隊長,死者家屬及學校師生均擔心案件的查處力度和公正性會受到影響。
為解除群眾擔心和疑慮,同年9月28日,邵陽市公安局刑偵支隊副支隊長唐本龍率技術員趕至新寧。次日,邵陽市公安局局長唐祥生率副局長吳曉毛、刑偵支隊副支隊長朱邵武、鐘邵寧和一批偵察員趕赴新寧,明確此案由市公安局刑偵支隊為主偵查,邵陽市公安局副局長吳曉毛擔任此案指揮長。
刑偵支隊偵察員經過認真細致的現場訪問、現場調查、尸體勘驗、物證檢驗后查明,去年9月21日下午第五節課后,莫和女同學羅某因挨批評離校,二人當晚睡在一女同學租房內。次日中午12時許,莫、羅二人到“不見不散”網吧上網,碰到網友陳某。陳介紹二人認識了張捷。隨后,4人乘坐張駕駛的湘E81038五十鈴汽車到該縣金石鎮水頭新思路娛樂廳等地玩到天黑,并一同在“經盛飯店”吃飯,一共喝掉12瓶啤酒,莫、羅各喝了一瓶半,當晚8時離開飯店。
張駕車離開飯店時,莫的頭部斜靠座位坐在副駕駛位置,陳和羅坐后排,行至良山大道時,張停車小便,并喊陳下車給了陳10元錢,示意陳將羅帶走,以便讓他和莫獨處。8時20分,張將車開到農民路停下,陳將羅帶走,羅走時還喊了莫幾聲,但莫沒有反應。
墜車受傷后遭強暴
張將車開至供銷大廈門口時,莫下車嘔吐,然后坐到了車的后排。8時40分,該車行至白公渡大橋至水頭方向三分之一路段時,莫從車右后門掉下。張停車去扶莫時,包括當地居民陳志剛在內的6人目睹了這一切。陳志剛在邊上問莫是不是喝了酒,隨后還與張一起將莫扶上該車副駕駛座位。爾后,張將車開到金水旅社,花了10元房費要老板李某在三樓開了一間房,他和李老板之子蔣某將莫扶到房間床上。
蔣離開后,張對莫進行了奸污,此后發現莫鼻孔出血并嘔吐,后腦腫大,張即背著莫下樓,并對李老板說:“她傷得蠻重,我送她去醫院。”當晚9時40分許,張開車將莫送到該縣人民醫院治療,次日上午9時許,莫出現昏迷;24日下午6時30分,莫因搶救無效死亡。
閉合性重度顱腦損傷致死
經邵陽市中級人民法院、邵陽市公安局、北塔公安分局、大祥區檢察院4個單位5名法醫共同對莫進行尸檢,體表發現莫頭枕部外粗隆上方偏右有6.5×5厘米表皮挫擦傷,皮下出血,中心較白,表皮擦傷呈散在細線條狀,方向由上往下,右肘背側有1×0.5厘米皮膚擦傷呈散在細線條狀,方向由上往下,右肘背側有1.7×0.5厘米皮膚擦傷伴6×5厘米青紫塊;右外踝上方有4×1.5厘米皮下瘀血;解剖見枕外粗隆挫擦傷處頭皮下廣泛性瘀血,中心處頭皮組織挫碎,枕骨網球一類縱行骨折,骨折線長11厘米。根據尸檢和邵陽市中心醫院對莫的腦組織病理檢驗,莫的頭部損傷符合墜落傷的特征,鑒定結論:莫玉萍系閉合性重度顱腦損傷死亡。
張捷涉嫌強奸被逮捕
另外,在張駕駛的湘E81038五十鈴汽車上提取的鐵錘上未檢出人血,在莫的內短褲上檢出人精斑,湖南省公安廳刑事科學技術研究所DNA檢驗表明為張所留。張對利用莫酒醉摔傷后不能抗拒的情況下與之發生性行為供認不諱。目前,張因涉嫌強奸被逮捕,此案經移送檢察機關審查后,即將提起公訴。
(來源:紅網-《瀟湘晨報》作者:王冠華張世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