藝術,一個多么風雅圣潔的詞匯,曾經為多少代演藝界人士悉心呵護的高尚聲名,如今正遭遇一些演藝人有意無意的顛覆甚至玷污。這便是演藝圈形形色色的腐敗。曾幾何時,那些見不得人的骯臟交易與丑聞被陸續公之于眾,暴露在陽光下,令人震驚又令人惡心,原來演藝圈也并非是凈土一塊,其腐敗的深度與廣度早就超過了人們的想象力。演藝圈腐敗之此伏彼起,不禁令人發問:這腐敗還有沒有人管?還有沒有可制約乃至剜除腐敗的措施,還藝術的一片潔凈?
演藝圈腐敗主要體現為權與錢、權與色的赤裸裸的交易兩種,尤以后者為最,講求關系則大多在二者的基礎上衍生。從導演趙安案,到“皇阿瑪性交易事件”,再到“黃健中錄音帶風波”,等等,可以想見,媒體所披露的恐還只是冰山一角。在演藝圈,“干得好,不如睡得好”、為藝術而毫不保留地“獻身”,早就不是什么奇聞異事,成為一些人成名獲利的公開秘訣。更令人驚異的是,一些人并不以性賄賂為恥,反以對方受“性”而不辦事便公之于眾或捏造性丑聞來制造轟動效應,以求走紅得名利。一些人如此不知廉恥的惟一“積極”的一面是,公眾因此而得以窺見那丑陋的一樁樁一幕幕。
正如腐敗在司法、行政、教育、學術、體育等領域數見不鮮一樣,演藝圈當然不可幸免。同時,演藝圈中巨大的名利誘惑,以及圈中一些人道德底線的完全崩潰,使腐敗滋生的土壤和可能性要遠遠超過前者。另一方面,社會對演藝人道德評判標準的過于寬容,無疑在很大程度上助長了腐敗的風氣。一個令人尷尬的現象是,人們對于司法、行政等腐敗給予相當關注并進行道德和制度律法的“審判”,卻對演藝圈的腐敗多抱以見慣不怪和“奇聞共欣賞”的茶余飯后的笑談態度,批評也基本只停留在道德的范疇。凡此種種,使人們對演藝圈腐敗的影響力和危害性還沒有深刻的認識。
演藝圈腐敗不僅把藝術的天空搞得烏煙瘴氣,污染了多少從藝人原本純潔的心靈,摧毀了他們的道德觀和價值觀,也玷污了藝術的美名,演藝圈道德觀價值觀的失范,不可避免地侵蝕到人們的社會生活中來,同樣威脅與危害著社會道德觀價值觀的樹立。面對演藝圈腐敗,我們不能網開一面,或搞不同標準,如同其他腐敗一樣,需要我們以嚴肅的態度,科學的舉措加以整治。
道德重建,不應該在演藝圈變得那樣蒼白無力。從藝先做人,德為藝之先。想想那些成就卓著、德高望重、德藝雙馨的前輩藝人吧,梅蘭芳、馬連良、程硯秋、葉景林、趙麗蓉……,他們恪守做人的原則,操守道德底線,以孜孜不倦的藝術追求,成就了藝術的高度與品德。沒有藝德的人,也許會獲一時的名利,終難脫身敗名裂、名利雙失的下場,為人們所不齒。藝德應該是衡量演藝人才的一個重要標準。不講藝德的人,只想以色相為進身之階梯的人,我們首先應把他(她)排除在藝術殿堂的門外。
整治演藝圈腐敗,單靠呼喚道德的回歸是遠遠不夠的,也不可能從源頭上清除腐敗滋生的土壤。我們需要的是制度的構建和權力的制約。
絕對的權力導致絕對的腐敗,這對演藝圈來說也是如此。一個導演趙安,就可以制造出驚人大案。權力必須置于陽光之下,接受公眾的監督,并有相應的懲治措施。然而,我們也應該承認,演藝圈中的權力制約也存在相當的現實難題。對于趙安之流來說,我們還可以有現行的法律法規懲治他,因為他還是“國家干部”,但對于那些雖有掛靠但卻是實質上的民營公司和自由導演呢?也許,將來我們只有寄希望于類似一種行業協會的機構進行一種公德的“審判”來制約,使那些不講道德、玩弄女性的人難以在社會立足。同時,加強媒體的輿論監督,一種良好的輿論氛圍也能使這些人收斂丑惡行徑,回到正道上來。
科學的公開的競爭選拔演藝新人的制度,是整治演藝圈腐敗的一個根本性舉措。演什么角色,歌唱得好不好,制度說了算,而不是某個人說了算。讓有藝術功底、操守藝德的有實力的人贏得競爭,同時做到公平、公正、公開,接受媒體和公眾的監督。如此,雖然難以完全杜絕腐敗,但卻可以把腐敗的概率降到最低。這樣的制度,不但可以重建演藝人的自信心和道德操守,最終也會形成一個新人輩出的良性機制,促進藝術作品質量的提高和藝術市場的繁榮。
當然,演藝圈腐敗并非就到了無可救藥、無以復加的地步。但一些腐敗現象的時有發生,應引起我們高度的警惕。我們拒絕藝德低下的所謂“明星”,我們厭惡存在色欲交易的所謂“藝術作品”,我們呼喚一個清潔的演藝圈,讓藝術的殿堂回歸它本來的高雅圣潔。
來源:人民網 作者:陳家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