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2月18日電 新加坡聯合早報今日報道稱,中共歷史上第一部“黨內監督條例”昨天正式頒布。盡管官方預計這部條例將對遏制官場腐敗、特別是“一把手”的腐敗提供“有力的制度保障”,但有學者指出,條例重在要能得到真正的貫徹。
監督條例共47條,系統地規定了中共各級黨委、紀委和普通黨員的監督地位、權力,以及監督的重點、途徑和辦法。
報道援引中國人民大學中共黨史系教授何虎生的話說,這部條例的特點是動員全黨,特別是各級紀委主動監督黨政“一把手”正確行使權力,實際上就是通過擴大黨內民主,使事前監督成為可能,以便從源頭上遏制腐敗。
他說,從制度設計的角度看,這部條例確實與中共以前頒布的反腐規定有很大的區別。例如條例明確規定,黨內監督的重點就是“各級領導班子的主要負責人”,要求各級黨委必須遵守黨委會民主投票來決定人事任命等重大問題的原則,這必將在很大程度上限制各級“一把手”濫用權力的行為。
報道同時指出,不過,何虎生還稱,中共過去在反腐敗問題上也有諸多規定,但多數都形同虛設。但條例的出臺畢竟為監督“一把手”提供了制度依據,同時,條例的貫徹必將推動中國的政治體制改革,何虎生說,從這個意義上看,條例對中國民主進程的作用還是十分正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