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2月19日電 香港成報報道,為抑制貪官攜款經香港外逃,廣東省收緊國有企業、金融機構高層管理人員的出境限制。這類人士每次申請香港個人游,只能得到一次性簽證。
成報社評文章指出,廣東的這項措施是很有針對性的。據最高檢察院和公安部聯合發布的數字顯示,目前內地外逃貪官所攜帶的贓款總額超過50億元人民幣。國家外匯管理局公布,目前流失海外的國有資本總額已超過2000億美元,僅2000年一年就有480億美元資金外逃,其中很大部分落入了貪官手中。
文章說,香港毗鄰廣東省,又處于世界航空中心。加上港人前往英聯邦所屬國家可實行“落地簽證”的便利,于是香港已經成為內地外逃貪官的避風塘。大批貪官通過香港中轉,再逃到其它國家。去年8月,國務院下發緊急通知,一些縣處級以上官員出境通行證、出國護照要交由上級機關統一管理;并要求各航空港和陸路邊境加強對出境、出國官員證件的檢驗。12月,中國又簽署了《聯合國反腐敗公約》,希望同有關公約國合作,堵塞貪官將資金轉移到國外、伺機出逃的現象。
文章說,美國最近宣布將禁止涉及貪污腐敗活動的外國人移民美國,家人同在限制之列。美國這樣做是因為意識到:外國貪官的“臟錢”給美國帶來的弊大于利。除了損害其國家形象外,也對美國的經濟和金融秩序帶來沖擊。香港更不應該做內地外逃貪官的避風塘。香港廉署和警方應該與內地執法機關緊密合作,將貪污官員列入黑名單,拒絕他們入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