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2月21日電 據新文化報報道,昨日上午,記者再次來到中百商廈火災現場的起火點,在此見到被打開的專門保管滅火器的鐵網柜里放置著近30個干粉滅火器,記者詳細地查看了滅火器的有效期,發現有近3/4的滅火器已經過期,上面所注的有效期有的是2002年9月,有的是2003年7月,還有一些滅火器的有效期已被劃掉。據悉,這些滅火器一直放在本次火災起火點的旁邊,火災發生后,國家有關部門的調查人員調查火災原因時,消防部門才將鐵網柜打開。
整改29個省級重大火災隱患
從2月18日開始至5月底,吉林省消防局在全省范圍內深入開展消防“百日安全整治行動”。
據悉,此次行動的重點是督查檢查全省各機關、團體、企事業單位和人員密集場所消防安全責任制落實、日常消防安全管理,消防安全疏散通道是否暢通、建筑消防設施是否完整好用,人員密集場所四周搭建簡易建筑、重大火災隱患整改和公共消防設施建設、公安消防部隊器材裝備建設等情況。重新清理、建立縣市(區)地市和省“三級”重大火災隱患檔案。力爭通過此次行動,使全部“三級”重大火災隱患得到有效整治,全省現有的29個省級備案的重大火災隱患得到徹底整改。
教育行政部門嚴防重大安全事故
針對吉林市中百商廈發生的特大惡性火災事故,省教育廳昨日下發《關于切實做好“百日安全整治行動”》的緊急通知,要求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各級各類學校結合本地(校)實際,采取有效措施,排除各類安全隱患,堅決防止發生重大火災等安全事故,切實做好學校安全工作,確保師生員工生命財產安全。同時,嚴格落實安全責任制,各級各類學校的黨政主要領導是學校安全工作第一責任人。
遇難者家庭至少補8萬元
吉林市“2·15”中百商廈特大火災事故搶救處理指揮部確定火災遇難者的賠償辦法,每個遇難者家庭將至少獲得8萬元補償金,商廈業戶的損失和經營問題也得到妥善處理。據吉林市商業委員會副主任、善后處理組成員王林介紹,市內50多個部門組成的包保小組,每個小組至少3人,共抽調200名工作人員,對遇難者家屬進行慰問。吉林市中百商廈將和火災中遇難者親屬代表簽署《2·15火災事故遇難人員賠償協議書》,賠償標準是參照國內其他城市此類事故賠付方式和標準,考慮吉林市的經濟發展狀況,結合企業賠償支付能力等因素,經充分協商,依據相關法律規定確定下來的。
協議中規定:甲方是吉林市中百商廈(賠償義務人),乙方為遇難者親屬代表,甲方賠償乙方各種補償費用人民幣8萬元整,分兩次支付,首次支付人民幣5萬元,第二次支付人民幣3萬元;遇難者所涉及的搶救、治療費全部由甲方承擔,喪葬費由乙方承擔。正式簽協議理賠將在今日開始。
另據介紹,吉林市商委在火災發生后的兩天之內籌集資金60多萬元,并組織人員對業戶的損失進行調查核實,在19日下午,將商廈內132位業戶的抵押金、攤位費和稅金等全部返還。為了保證火災事故處理期間業戶們能盡快恢復經營,相關部門與吉林市東市商場和牛馬行日雜批發市場聯系了一部分柜臺和攤位,并免收一切費用。
直接責任人于洪新身份確定
昨日,經記者調查,吉林市“2·15”特大火災的直接責任人于洪新的身份確定。據當地戶籍資料顯示:于洪新,男,1969年8月21日出生,家住吉林市船營區日新派出所六委8組,籍貫吉林市永吉縣,初中文化,吉林市中百商廈偉業電器行雇工;馂陌l生后,經過公安部門的調查取證,已證實于洪新在火災發生當天到中百商廈后側的倉庫吸煙,遺棄煙頭最終引燃紙殼造成火災,釀成54人喪生的慘劇。
吉林市“2·15”中百商廈特大火災中一名男性受傷者20日下午痊愈出院。這是此次火災中首位出院的受傷者。
據吉林市醫院副院長、主任醫師劉松介紹,這位受傷者名叫于成彥,現年58歲。15日中午中百商廈發生火災時,于成彥正在中百商廈打臺球。
經過幾天的全力治療,20日14時30分,于成彥辦理了出院手續。
中百樓體將盡快恢復
使用了10年之久的中百商廈大樓建筑工程于1994年春開工,樓體卻一直未驗收,沒有產權;馂暮髮<艺J為,樓體可以繼續使用,大樓的恢復工作正在進行當中,新的規劃將以消防工作為重點。
中百商廈建筑工程1994年春開工,由吉林市第二建筑工程公司第四工程處承建,1995年1月竣工并投入使用。但由于欠承建公司的錢,該樓一直沒得到產權證,至今已10年;馂陌l生后,經專家論證認為,中百商廈樓體可以繼續使用,有關部門對中百商廈的樓體恢復正在做立面設計,將盡快恢復并重新開業。